清朝之前的各个朝代,除了像明朝那样君权高度集中的政权,其他基本难以实现这种程度的中央集权。要做到这一点,皇帝需要拥有绝对的权力,而清朝无疑是君权最为集中的一个朝代。雍正帝作为这一时期的标志性人物,他深知这一点,并且采取了多种措施来加强皇权。他绕过了原本存在的内阁系统,创建了一个皇帝个人秘书机构——军机处,从而将行政决策权完全集中在自己手中,确保了皇权达到前所未有的巅峰。正因如此,雍正帝是完全有条件实现这一目标的。
如果唐太宗李世民仅凭个人意愿选择自己的皇子作为继承人,却没有得到其他大臣或者有影响力的势力的支持,那么当皇帝去世时,其他支持不同皇子的势力可能会依据自己的利益进行操作,甚至修改李世民的密旨,将自己支持的人推上皇位。这样的情况下,李世民心中所选的继承人能否顺利登基,就变得非常不确定。
明朝的嫡长子继承制度相较于其他朝代,更为严格且系统。明朝自始至终坚持嫡长子继承制,虽然太子权力相对较小,但通过设定皇子成年后到地方就藩的制度,避免了太子对皇帝的威胁,同时也防止了皇子之间发生夺嫡的争斗。尽管如此,嫡长子继承制的局限性也十分明显,它只能按照顺序选定继承人,且并不注重继承人的能力。不过,明朝在废除丞相制度后,逐步发展出了内阁与司礼监,二者互为制衡,协同处理政务,这样皇帝不必事事亲力亲为,只需把握大方向即可。这样的体制虽然减少了对皇帝个人能力的要求,但也为皇权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秘密立储制度的优点在于,皇帝可以秘密地确定继承人,暗中观察并培养合适的皇子。这样,所有有心继承皇位的皇子都会表现出色。同时,秘密立储的安排不会让储君形成独立的东宫体系,这样也不会对皇帝构成威胁,也就避免了皇帝与储君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
说到为什么秘密立储制度尤其适合清朝,这就不得不提康熙年间的“九子夺嫡”之争。尽管清朝开国时设有八旗分权制度,但到了康熙帝时期,虽然尝试使用嫡长子继承制,立嫡次子胤礽为储君,但由于胤礽仅能代表上三旗的利益,许多下五旗的臣民并不支持他。于是,雍正帝继位后,决定实施秘密立储制度,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权力争斗。雍正帝在继位时,意识到朝廷的反动势力太强大,因此提前秘密立储,这不仅有助于防止类似九子夺嫡的局面,还能避免储君的选立受到外界干扰。而且,仿照明朝的做法,雍正帝规定皇子成年后需到地方就藩,从而大大限制了皇子们参政的空间,这与康熙年间的情况大相径庭。到了乾隆帝时期,这一做法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皇子们几乎完全没有参与政务的机会,最多只能负责一些外交事务,且禁止他们与大臣结交。这样,皇子们没有权力,也就无法形成势力集团,也不会产生威胁到皇权的对抗。
同时,如果储君在年幼或早夭的情况下,皇帝还可以随时重新选择继承人,而不会因为储君问题引发朝堂纷争。乾隆帝便在其四十三年时提到,他曾多次考虑过储君人选,但这些人选均早夭或早逝,例如他曾考虑过嫡长子永琏、嫡次子永综、皇长子永璜和皇五子永琪。乾隆帝痛心地说:“设如古制之继建元良,则朕在位而国储四殒,尚复成何事体乎?”如果乾隆帝按照古制立下四位储君,结果他们要么早夭,要么早逝,必然引发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这对他个人和皇权统治都是巨大的打击。
通过秘密立储制度,皇帝能够确保在继承问题上没有外界干扰,不会让储君形成势力集团,并且也能避免因储君早逝带来的风波。密定储君意味着,储君的身份并不被广泛知道,因此没有固定的继位程序,继位的过程也不会是水到渠成。一般情况下,除非皇帝突然去世,否则临终时皇帝会召集诸王大臣,将继承密旨公开,确保皇位顺利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