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末三国时期,许多位高权重的大臣往往会担任“录尚书事”这一官职。这一职位赋予其极大的政治影响力,成为掌控朝政的关键职务之一。东汉末年,曹操迎接汉献帝到许昌,并通过获得“录尚书事”这一职权,巧妙地架空了刘协,从而完全掌控了东汉的朝廷政务。到了公元238年,曹芳即位后,曹爽和司马懿作为托孤大臣共同担任了“录尚书事”,以此执掌朝廷大权。而熟悉历史的人都知道,蜀汉丞相诸葛亮,除了担任丞相和益州牧等职务之外,也得到了“录尚书事”的封号,从而进一步增强了自己的权力。
这些只是历史上的几个典型例子,但可以看出,魏晋时期之后,任何掌握大权的大臣都往往会携带“录尚书事”这一职称,这一职位不仅没有固定的职责,反而成为了大臣掌控朝政的象征。要真正理解这一职务的影响力,必须追溯到它的起源和演变过程。
一、职务起源与发展
“录尚书事”最初是一个官职,其早期叫做“领尚书事”。在“领尚书事”之前,尚书这个官职早在秦朝时期就已经设立。那时,尚书隶属于少府,职责是负责管理文书,尤其是奏章的收发,权力较小。虽然最初尚书的权力微不足道,但由于这个职务常常是君主身边的重要官员,逐渐积累了影响力,为后来的权力扩展奠定了基础。
到了汉武帝刘彻在位时,尚书被选拔为组成内朝的重要职务之一,负责与侍中一起处理实际的朝廷决策事务。因为尚书常在君主身边,这使得其地位逐步上升。在笔者看来,汉武帝通过将内臣的权力提升,实际上是在削弱丞相的权力,进一步集中朝政。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汉武帝临终之时,尚书的职能和权力发生了重大变化。霍光通过担任“领尚书事”一职,成功地巩固了自己对朝廷的控制,掌握了丞相和其他百官的实际权力,奠定了尚书职务开始升高的基础。
二、“录尚书事”职务的形成
东汉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当时的皇帝汉章帝即位,开始以太傅赵熹和太尉牟融共同担任“录尚书事”,此时将“领尚书事”改为“录尚书事”。“录”在这里意味着总领,表示这一职务的权力和地位比“领尚书事”更为显赫。之后,每一位东汉皇帝即位时,往往会任命三公、太傅或大将军等大臣担任“录尚书事”,以此来巩固他们的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东汉时期,丞相一职曾一度被废除,直到公元208年,曹操才恢复了这一职位。因此,在这一时期,担任“录尚书事”的大臣,实际上已经是朝廷的实际最高执政官,地位类似于丞相或宰相。随着汉末三国时期的到来,太尉、司徒和司空等三公职务逐渐变成了荣誉性的职务,朝廷的实际权力逐渐集中到尚书台,尤其是尚书令和“录尚书事”的地位逐步提高。
然而,魏、蜀、吴三国的情况有所不同,“录尚书事”在三个国家的地位和权力存在一定差异。
三、魏、蜀、吴三国中的“录尚书事”
在曹魏,尚书的权力进一步提升,官职和品级也随之上升。尤其是在曹操和曹丕父子领导下,曹魏废除了丞相这一职务,取而代之的是对“尚书令”和“录尚书事”职务的重视。由于丞相一职的废除,像王朗这样的高官即便担任了司空或司徒等职务,但如果没有“录尚书事”的权力,就意味着他没有实际的权力,类似于一个名誉性的角色。因此,掌握“录尚书事”的大臣,才是真正能够左右朝廷大权的人物。
在蜀汉,刘备即位后册封诸葛亮为丞相,并赋予他“录尚书事”的职权,使得诸葛亮可以全面参与朝廷事务。尤其是在白帝城托孤时,李严作为托孤大臣,担任了尚书令,这进一步强化了尚书职务的政治地位。随着刘禅即位,诸葛亮实际上的丞相府取代了尚书台的职能,朝政权力更多集中在丞相府。
然而,在诸葛亮病逝之后,刘禅没有再设丞相一职,反而是通过设立“录尚书事”的大臣来代为掌控朝政,蒋琬、费祎和姜维等继任者都依赖这一职务来行使权力,进一步提升了尚书台的地位。
通过这些历史变迁,可以看出,“录尚书事”这一职务的形成与发展,深刻影响了三国时期及其之后中国政治权力的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