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20日 《中央关于过渡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的指示》指出,在这一期间内,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域内的任务,是扩大民族民主的统一战线工作。
1945年10月10日, 国共双方正式签署《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并公开发表。双方协议: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
10月20日,《中央关于过渡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的指示》(简称《指示》)指出,目前开始的六个月左右期间,是为抗日阶段转变至和平建设阶段的过渡期间。今后六个月的斗争,是我们在将来整个和平阶段中的政治地位的决定关键。在这一期间内,我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域(例如重庆、上海、北平)内的任务,是扩大民族民主的统一战线工作,与广大友好的及可能争取的中外人士合作,组织广大群众,发动要求民主,惩治汉奸,挽救经济恐慌,救济失业人民与援助还乡人民等项运动,并与政府当局继续谈判尚待解决的问题。
我党在解放区的中心任务,是集中一切力量反对顽军的进攻及尽量扩大解放区。
《指示》指出,和平、民主、团结、统一,这是我党既定方针,也是国民党被迫不得不走的道路,这在双十重庆协定上已经规定下来。但国民党力图在最近几个月内控制更多地方,力求他们在华北东北占优势,力图削弱我党我军,以便在有利于他们的条件下实现和平妥协,故在目前过渡阶段上发生了大规模的猛烈的军事斗争(不能把目前这种大规模的军事斗争误认为内战阶段已经到来)。
《指示》强调,这一不可避免与已经到来的当前形势,我党必须认识清楚,必须坚持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之手段达到团结之目的这一方针,毫不动摇地争取目前斗争的胜利,以便有利地转到和平发展的新阶段。目前斗争的胜利愈伟大,和平实现的时间将愈迅速,愈对全中国人民有利。因此各解放区应以多年来组织起来的力量,并继续迅速组织我们的力量,全部使用到今后六个月的斗争中去,争取这一斗争的伟大胜利,因为这是中国新的历史阶段中一个有决定意义的战斗。
(来源:统战新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