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9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王川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川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川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区长、合浦县县长和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川 资料图
曾公示提拔未果
公开资料显示,王川生于1975年10月,湖南隆回人,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大学研究生班项目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
王川曾任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区长,北海市合浦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于2021年6月获公示拟任县区党委书记后,出任合浦县委书记。
2024年7月26日,广西党委组织部曾发布干部任职前公示,合浦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王川拟任设区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然而,据媒体报道,公示期过后,王川并没有赴任副厅级领导职务,继续以合浦县委书记身份公开亮相。
2025年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利欲熏心,私欲膨胀
大搞权钱交易
2025年7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川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川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川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北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合浦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5年8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川作出逮捕决定。
作者/编辑:李佳慧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