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师是何来源?
在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审死官》里,有一个讼师名叫宋世杰。赚得
盆满钵盈,是不是感觉讼师就是这么赚钱?
讼师职业在古代颇为普遍,其工作内容相当于现代的律师。
讼师的鼻祖可追溯到春秋时期的思想家、“名辩之学”的创始人邓析。他创立的名家学派专门研究逻辑和推理,且擅长辩论,因而非常擅长打官司。
根据《吕氏春秋》记载,邓析经常帮民众写状词、打官司,大的案件收一件大衣作为报酬,小的案件则收一条裤子。当时,带着衣服去找邓析求助的民众络绎不绝,其收入足可以开服装店了。
尽管当时已有讼师这一性质的职业了,但还没有“讼师”这一叫法。直到宋朝,随着社会发展和市民阶层的崛起,民众维权意识提高,一言不合就打官司,古人称之为“好讼之风”。于是讼师这一称谓开始在宋代出现。
古代的讼师多来自读书人,特别是那些科举不中当不了官的,很多就当起了讼师。毕竟,讼师帮人打官司不仅得逻辑能力强,还得引经据典,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讼师需要具备哪些技能?
讼师了解各种法律条文和诉讼程序,会写各种法律文书。
古代并没有专门的政法学校来教这些东西,却有很多讼师职业技能的培训书籍,称为“讼师秘本”。为什么要叫“秘本”呢?首先,古代统治者非常厌恶民众打官司,认为这会导致社会不安定,“息讼”观念根深蒂固。
讼师要有非常好的文笔。
讼师的主要服务方式是在背后给当事人出主意和代写状词。状词是讼师主要的用武之地,最考验讼师的功底,不仅要文笔干练、法条运用精准,还要善于引用儒家经典,因为这样的状词容易赢得儒学出身的官员的信服。
讼师精通人情世故,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
清代芜湖的一位讼师,为解决兄弟争讼,让兄弟二人对面互唤,一方喊一句“哥哥”,另一方就要应一句“弟弟”,还未叫十声,二人就撤诉了。这就是利用手足亲情化解争端。
讼师颇受争议
古代讼师要具备如此多的技能,收入自然也不菲。清朝时,讼师写一份状词要收三到五两银子,涉及死刑大案时要价还会更高。要知道,清朝普通人一年的收入也才十两银子左右,讼师写两三个状词就够了,可见其收入之高。
然而在古代,讼师其实是一个颇受歧
视的职业,社会地位不高,颇受舆论歧视。
古代统治者非常厌恶民众打官司。
认为这会导致社会不安定,“息讼”观念根深蒂固,官员也不愿意处理民众的官司。
讼师贪图金钱,故意搬弄是非。
教唆诉讼甚至做伪证,败坏了讼师群体的名声。可谓法外狂徒。
讼师高收入,很让人眼红,容易招黑。
人的阴暗面,见不得他人好。
讼师未中举人,当不了官的。
就是社会没地位,想想范进中举,一个前后的对比。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对统治者来说,顺民是最好的,无知听话。法律更多起到的是威慑民众。讼师的作用是帮助民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必然触犯了统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