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考古证明,早在公元前四千年左右,就有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在香港居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成为中原王朝领土。从宋到明,迁到香港定居的人逐年增多。清朝时,香港归属广东新安县。
1842年8月29日,英国同清朝签订了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其中第三条规定把香港割让给英国。1843年,港督德庇时,在信中扬言:“按照英国法律从宽处理当地居民,只会招致他们的嘲笑,看来需要采取他们所习惯的惩罚方式,按照大清刑法统治他们,所谓大清刑法,就是鞭笞、戴木枷、站木笼等野蛮手段。1856年英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强迫清朝割让九龙半岛以南的领土给英国。
1888年,港督德辅爵士规定,任何华人除婚丧大事外,圣诞节不准在大街上吹奏乐器或行走;华人晚上上街必须提灯,无通行证的华人不准出门;未经港督许可,华人不得参加任何集会。不仅如此,还有许多规定:如:尖沙咀至九龙城区为欧洲居住区,环境幽静的山顶只准英国人居住等;1898年6月9日,英国又强迫清朝将九龙半岛北部及两百多个岛屿租给英国,即所谓“新界,为期99年,租金免费。
1997年6月30日,香港微雨,气候闷热,“末代总督”彭定康凝视着那面日不落帝国的米字旗,灰溜溜地从旗杆降下,他低头接过那面国旗,惶惶然如丧家之犬。7月1日零时,雄壮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殖民统治今夜尽,百年屈辱一朝雪。香港回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