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诸如商鞅变法、范仲淹变法、张居正变法等变法,他们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会触及到封建地主、贵族及官僚集团的根本利益,从而引起他们极力的反对。因此,中国古代的历次变法不可避免的就都会伴随着“新旧党争”,以有识之士为代表的新党支持新政,以封建地主、贵族及官僚为代表的旧党反对新政。
王安石变法,亦也逃不过这个定律。
时,王安石所推行的变法,其内容主要集中在“富国”和“强兵”这两个方面:
富国
青苗法,即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朝廷拨出专用款项,将其贷款给需要救济的百姓,以解百姓燃眉之急。当然,这贷款非无息贷款,而是有息贷款,每半年收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直到还清为止。青苗法的作用主要有两个,其一解决百姓的生存问题;其二充实国库。募役法,即将原来按户等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应役,百姓可自由选择是否要参加差役,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其户等缴纳一定数量的钱,此谓之“免役钱”。同时,原本免役的官户,僧道户等,在此时也要缴纳同等数量的钱,此谓之“助役钱”。募役法的作用主要有两点,其一将普通百姓从繁重的差役中解脱出来,让他们能有更多的时间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继而加快宋朝的农业发展;其二增加宋朝的财政收入。方田均税法,即重新清丈全国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然后,将清丈出的土地按肥沃情况分为五等,以此来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方田均税法的作用主要有三点,其一查出地方隐瞒不报的土地;其二减轻贫穷百姓的田赋负担,同时避免富户出现逃税漏税的问题;其三增加宋朝财政收入。农田水利法,即在全国大力开展水利灌溉工程的修建,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各地官府修建水利灌溉工程所需的资金,可根据当地百姓的贫富等级进行征收,而若是私人修建的,其所需资金可向州县进行低息贷款。市易法,即在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部分重要城市设21个市易司或市易务,当市场上货物出现滞销时,由他们来负责平价收购,避免“物贱伤农”,反之,若市场上货物出现短缺时,由他们来负责平价出售,避免“物贵伤民”。同时,若商家出现资金短缺,濒临破产时,他们亦可向所在地区,或临近地区的市易司或市易务申请有息贷款。市易法的作用主要有三点,其一平衡全国物价,避免出现百姓因物贵或物贱濒临破产的局面;其二限制地主豪强对于市场的掌控,加强朝廷的控制力;其三增加宋朝的朝政收入。均输法,即置发运使,由他来总揽东南9路(江南东西、淮南、两浙、荆湖南北、福建、广南)的财赋,并主管茶、盐、酒、矾税收和坑治、市舶之入。同时,掌管汴京物资供应,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由发运使来进行物资的统一收购和运输。法的作用主要有三点,其一降低国家对于物资的采购和运输费用;其二减轻百姓的徭役负担;其三限制地主豪强对于市场的操纵。强兵
保甲法,即将乡村民户进行统一编制,十家为一保,每户若有两个以上男丁,则抽一男丁为保丁。农忙时为民,下田耕种;农闲时为兵,接受军事训练。保甲法的作用主要有两点,其一改变政不下乡的局面,加强对乡村的统治,同时维护乡村的稳定;其二节省军费的支出,加强宋朝国防力量。裁兵法,即将厢军及禁军中那些考核不合格的将士进行相应的裁减,禁军不合格降为厢军,厢军不合格则直接赶出军队,降为民籍。同时,强制规定满五十岁的士兵必须退役,以此来加强厢军及禁军的战斗力。裁兵法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宋朝军队的战斗力,继而达到强兵的目的。将兵法,即废除北宋初年所定立的更戍法(即禁军分驻京城和外郡,以三年为期,三年一过即实行内外轮换,同时定期回驻京师),将全国驻军划分为若干个战区,兵士长期驻扎于此地,每个战区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战区军队的训练。将兵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一改往日北宋军队“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陋习,让军队主将可以长时间的与一支军队在一起,继而加强军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马法,即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专门负责养马,变成允许百姓养马。此后,只要百姓愿意养马,就可向朝廷申请监马养育,或者是申请金钱去自行购买,并且,只要百姓养马,就能免除部分赋税。保马法的目的主要有两点,其一提高马匹的数量和质量,从而壮大宋朝的骑兵部队,增强其战斗力;其二节省朝廷养马的费用。军器监法,即仿照唐代置军器监,由他来负责督造、改良军用武器。军器监法的主要目的就是强化兵士所使用的武器,正所谓“好马配好鞍”,军队战斗力强悍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他所使用的武器。当时,以司马光、韩维、文彦博、欧阳修、富弼、韩琦、范缜、苏轼等为首的旧党,他们是极力反对王安石推行他所制定的新政。当然,他们的反对,并不是反对王安石进行改革,而是反对王安石在推行新政时,所实施的那些政策,简单的说,王安石变法的“新旧党争”,不是要不要改革的争论,而是要怎样改革的争论。
要知道,欧阳修、富弼、韩琦等,仁宗时期,他们可都是支持范仲淹实施庆历新政的最坚定的一批官员,为了支持范仲淹进行改革,他们可以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啊!是庆历新政最为得力的“新党”干将。可到了王安石变法时,这些曾经以命相博的改革派,为何就突然转向旧派,去反对王安的变法呢?难道,随着名声、地位、权利的与日俱增,他们也变成了那些只知鱼肉百姓的封建官僚?当然不是,从始至终,欧阳修、富弼等皆是支持变法的,他们皆认为北宋要想强大,就要变法。
其实,他们之所以反对王安石的变法,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认为王安石所推行的各项新政根本就是错误的,别说让北宋脱离“百年之积,惟存空簿”的窘境,反到于国于民皆是不利的,是会让北宋陷入更加危险的局面当中。
比如苏轼,他就明确反对“均输法”的推行,他认为其不但不会让国家、百姓得到任何的好处,反而会滋生出更为严重的腐败问题,加重国家财政负担。其言:“必先设置官吏,簿书(保管账册)廪(建粮仓储存)禄(给官员发工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必贵于民,及其卖也,弊复如前”,苏轼认为,若要推行“均输法”,就势必要建立起一个覆盖全国的“发运使衙门”,而要新置一大批全新的职位,这也就意味着,朝廷在没有解决财政问题之前,就要提前承受着这些新增的冗官所带来的财政负担。
同时,在王安石置“发运使”来进行“均输法”的具体操作时,他并没有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因此,苏轼认为,在缺乏对“发运使”进行监督的前提下,冒然让“发运使”掌握着如此重要的职权,这定是会滋生出严重的腐败问题。此时,“发运使”完全可以利用自己手握的采购大权,去行官商勾结,剥削百姓之事,用低价去强卖强买百姓之物,用高价去行吃回扣之事。由此,苏轼认为,在没有制定出一个行之有效的监查制度时,就冒然的去执行“均输法”,这于国于民都是极为不利的。
当然,“均输法”的本意是好的,改“地方贡奉”(在宋代,地方每年都要向中央供应其本地的特产,以满足朝廷的需要,此谓“贡奉”)为“中央采购”,由朝廷直接进行物资的采购和运输,采购时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为原则,哪里的物资便宜就到哪里采购,若有多个地区的物资价格一样便宜,那就到距离近、交通方便的地方购买。借此,来减轻百姓的钱财、徭役负担,同时节省采购费和运输费,继而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再如韩琦,他就明确反对“青苗法”的推行,他认为其不但救济不了需要救济的百姓,反而是会加重百姓的负担,直至让百姓家破人亡。其言:“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年终又令纳利二千,则是贷万钱者不问远近之地,岁令出息四千也。《周礼》,至远之地,止出息二千。今青苗取利尚过《周礼》一倍,则制置司所言‘比《周礼》贷取民息,立定分数,已不为多’,亦是欺罔圣听,自谓天下之人皆不能辨也”。
韩琦认为,青苗法的利息实在是太高,百姓在春天贷款一万贯,半年过后,利息就高达二千贯,利率达20%,而后还没等到百姓缓过来,到了秋天,若还是没有还清,则又是二千贯,一年时间,其就得承担近四千贯的利息。对于百姓而言,四千贯的利息几乎就等于他们一年劳作所得,如此高昂的利息,强加到百姓的头上,这几乎就是将百姓给硬生生的推到家破人亡的结局中。因此,对于青苗法韩琦是坚决反对它推行的。
此外,青苗法可以说是当时旧党反对的最为激烈的一项新政,如苏辙、司马光、范镇、李常、富弼、欧阳修等,他们皆是秉持着反对意见。如欧阳修就批评青苗法 “一年两料四分之息”与高利贷“倍称之息”,是五十步笑百步。再如司马光就批评青苗法会让“贫者寒耕热耘,仅得斗斛之收,未离场圃,已尽为富室夺去”,恐“细民将不聊生矣”。当时,这些名臣为了阻止青苗法的推行,可谓是不遗余力,如时任宰相曾公亮、陈升之为了不执行青苗法,是纷纷称疾不朝。再如,因反对新法而被贬官的富弼,他在知亳州时,就下令:“本州岛签判、管勾官徐公笃以书谕诸县,使勿奉行诏令。乞尽理根治”,不准所属州执行王安石的青苗法。
总的说,欧阳修、苏辙、苏轼、司马光等人之所以会反对新政,不是反对王安石推行新政,而是反对王安石在推行新政时,所推行的那些他们认为是于国于民皆是不利的政策。
当然,司马光、苏轼、韩琦等人之所以会反对王安石的变法,除了有不认同他所推行的政策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利益之争。诚然,司马光、苏轼、韩琦、富弼等皆是为国为民的当世名臣,他们都有一颗想让北宋变得富强的心。但是,只要是人,就一定会有私心,在绝对的利益面前,连孔圣人都不能做到无动于衷,更何况是其他人呢?无论司马光、苏轼、欧阳修等如何的列举出王安石所推行的新政的弊端,他们都不能否认,这些新政策却是触犯到了他们的根本利益,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会竭尽所能的去反对。
在当时,围绕在以司马光为首的旧党周围的官员多数都是当时北宋的既得利益者,是早已享受到了北宋为其带来的十数年荣华富贵的权贵阶级,如司马光、文彦博是四朝元老,韩琦、富弼等是三朝元老,吕公著是两朝宰辅吕夷简之子,范纯仁是庆历新政的主要推行者范仲淹之子,韩维是宰相王旦之外孙。而围绕在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周围的官员多数都是政治新星,是还未享受到北宋所带来的荣华富贵的新兴权贵。
试想,当这样两股新旧力量碰撞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显然只有争斗。新党的这些新兴权贵要想得到荣华富贵,他们就只有将旧党的老牌权贵给拉下台来,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坐到那个位置上,去享受那荣华富贵。而老牌权贵他们也不会心甘情愿,更不会坐以待毙的将自己的位置拱手相让,他们肯定会进行激烈的反抗。由此,一场朝堂上的血雨腥风不可避免也就随之拉开。
对于旧党而言,要想让自己的位置保住,他们只能是阻止王安石变法,只有王安石变法失败,旧党才能击败新党,继而保住自己的位置。同时,再加上王安石变法所推行的各项新政,多数都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政策,推行于全国只会是适得其反。因此,对于司马光、苏辙、苏轼等忧国忧民的旧党官员而言,如若让王安石变法成功,不但于国于民不利,而且还会让他们的根本利益受损,因此断然是不能让他成功的。
此外,我们都知道韩琦、欧阳修等人皆是十分痛恨狼狈为奸,贪污索贿的贪官污吏,对于这些人他们从来都是深恶痛绝的,如欧阳修在《朋党论》中所说:“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可以说,在部分旧党的君子官员的眼里,生性淡泊名利的他们不会因为名和利去反对王安石变法,但绝对会因为小人而去反对王安石的变法。
事实上,王安石变法时,王安石虽是清正廉洁,但他因情商实在是太低,为了将变法完美的实施下去,只要官员赞成他的变法,他就不问其品性,直接是委以重任。因此,致使是大批奸佞小人利用王安石的改革走向高层,执掌变法大权,如后来的奸相蔡确、蔡京等人,他们皆是靠着依附王安石,从而掌控了实权。
而当时,这些小人掌控大权后,他们虽的确是贯彻王安石的变法主张,但是却在变法之时,暗地行剥削百姓之事,如在实施青苗法时,本来的利率是在二三分,但是这些官员在实施的过程中,却是在暗地里加收了好几倍的利率,致使百姓是苦不堪言。如此,试问,王安石在变法时皆是重用了这些小人,欧阳修、苏轼等君子又岂能不反对呢?
综上所述,欧阳修、苏轼、司马光、韩琦、富弼等君子,他们之所以会反对王安石的变法,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王安石的变法,不但于国于民无益,且还让大批的小人坐上高位,同时还伤害到了他们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