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提出很多有趣言论,公孙龙的“白马非马”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当代很多学者观点,所谓“白马非马”,其中“非”是“不”,因此意思就是“白马不是马”。毋庸置疑,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么公孙龙肯定是在诡辩,因为白马是马的一种,两者存在差别,但却不能说白马不是马。
问题在于:除了白马非马,战国时期还有其他“非”语,比如庄子说“狗非犬”,还有“孔子见老聃,老聃新沐,方将被发而干,慹然似非人”,还有墨家的“杀盗非杀人”等,如果“非为不”之意,那么就变成狗不是犬、老子不是人、杀盗不是杀人等,难道庄子墨子等都在诡辩,都肤浅的谈问题吗?答案当然不是,因为“非”并不是“不”这么简单,里面含有特殊的意思。
马白和马都不难理解,前者“言白所以名色”,后者“言马所以名形也”(中国汉字是表意文字,马是象形字,这与西方字母完全抽象截然不同),因此想要真正搞清楚公孙龙对“白马”与“马”的理解,就要弄清楚“非”的真正含义。
清朝段玉裁注释汉代许慎《说文解字》之“韦”时提到:“韦各本作违。今正。违者、离也。韦者、相背也。自违行韦废。尽改韦为违。此其一也。非以相背为义。不以离为义。”
也就是说,“韦”是两者背靠背,“违”是两者相离,于是他说“非以相背为义。不以离为义”,就是说“非”是背靠背,不是两者远离。
段玉裁在对“靠”字解释时说:“相韦也。相韦者,相背也,故从非(靠字下部为“非”)。今俗谓相依曰‘靠’,古人谓相背曰‘靠’。”
如果“非”是“背靠背”的互相依存、而又不绝对违离之意的话,那么白马非马就不是简单的“白马不是马”了,而应该是白马与马这两个概念不尽相同,白马依存、靠近马这个概念,却又异于或不直接等同于马。
问题在于:段玉裁对“非”的解释,到底对不对呢?其实,相关证据很多,比如以下两点:
首先,“非”之字形犹如“北”,是背靠背的象形,其中自然含有“相反”之意,但显然也有互相依存的意思,因为拿掉一边的话,就不成“非”了。甲骨文中的非字,本义是飞鸟的一对张开的翅膀,两只翅膀背靠背,却又互相依存,不可缺一。
其次,文章开头提到的庄子中“狗非犬”、“老子非人”,墨子中“杀盗非杀人”等,其中“非”显然用“异于”解释更符合逻辑。陈宪猷《公孙龙子求真》一文考证指出:先秦邹衍、公孙龙、庄子、墨家的名辩著作中,均毫不例外地把“非”理解为“异于”。
第三,公孙龙的《迹府》中说“夫仲尼异楚人之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之所谓马,悖”,清代王启湘指出“离白言马,则同;合白言马,则异。异不可为同,故曰白马非马”,也就是说古人说的很清楚,“非”是在“统一”的前提下“异于”,不是彻底背离或否定。
因此,所谓白马非马,真实意思是白马异于马,这就从逻辑上区分了“白马”的本质,即没有脱离“马”、没有否定白马是马、但又因“白”而异于“马”。现代有些学者、网络大V将白马非马曲解为白马不是马,然后称公孙龙是做无聊的诡辩、乃至称公孙龙为杠精,进而贬低中国先秦学说,这是坏呢还是蠢呢?
最后,最近因为“封存”等一些事情而暴露出的盲崇西方问题,在以“白马非马”为代表的先秦名家学术成就理解上早已体现,因为“封存”问题而让笔者不吐不快。
近代以来,西方形式逻辑传入之后,中国学者就用“名学”比附西方形式逻辑,然后只从形式逻辑角度研究中国名学。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曹峰指出:这就“把中国古代思想本来有机相关的问题割裂开来,‘削足适履’式地去适应西方的学科分类。”
那么,为何说是削足适履呢?新儒家学派大家之一,原私立东海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客座教授徐复观指出:“逻辑是要抽掉经验的具体实事,以发现纯思维的推理形式。而我国名学则是要扣紧经验的具体事实,或扣紧意指的价值要求,以求人的言行一致。”
因此,中国名学与形式逻辑存在巨大差别,只用形式逻辑来研究名学,显然就会丢掉名学中的“具体事实”、丢掉“言行一致”,由此只能研究出个“四不像”。如今,所谓“封存”其实也是一样,盲崇西方而丢掉中国具体事实,又怎能得到正确的结果?
参考资料:
《翟玉忠:我们仍生活在西方普遍主义的阴影之下》、《陈宪猷——公孙龙子求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