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清朝的电视剧里,我们经常会看到黄马褂的出现。黄马褂象征着荣誉,除了皇帝的贴身侍卫之外,只有那些有卓越功绩的大臣才有资格穿戴。与黄马褂类似,军功顶戴也是一种奖励有功之臣的方式。这种奖励制度起始于乾隆末年,并在嘉庆年间逐渐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
在发展过程中,军功顶戴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例如,发放数量过多、范围过广,使得其实际价值不断下降。本应凭借军功顶戴获得实职的人,因数量泛滥,最终只能保留顶戴荣身的形式,与黄马褂这种拥有实质性好处的嘉奖相比,价值大大降低。 清朝的官员通过官帽上的装饰区分品级,而皇帝赏赐官员的方式之一,就是赏给某品顶戴。军功顶戴起源于清中期,是从顶戴制度中衍生出的一种奖励形式,一般简称为军功,主要用于嘉奖有军功的人。其具体起源尚不清晰,即便是皇帝本人,也未必完全了解,而各种典章对此也没有系统记载,现存的线索主要只能在奏折中找到。 嘉庆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嘉庆帝下谕:据德楞泰奏,蓝翎五品军功赵洪周擒获贼寇,并歼灭苟文润,业经降旨,将赵洪周仍以五品顶带赏戴花翎,并以千总补用。当时清廷正在镇压川陕白莲教起义,赵洪周因杀死起义军主要头目而被称为军功。 嘉庆帝注意到奏折后认为,顶戴为名器所关,不能由臣下擅自授予,于是命兵部查明军功的起源:究竟军功名目始自何年、何处军营,系何人首先赏给,有无奏咨成案。调查显示,军功顶戴最初是因起义爆发时,清军战力不足,大量招纳平民参战。为了奖励这些乡勇,部队设计了军功顶戴这一方式。因为传统奖励是官位,但许多参战者是平民,随意授予官职会导致冗官现象,不奖又不合理,于是产生了军功顶戴这一兼顾身份和荣誉的制度。 嘉庆皇帝查明来源后,并未放任不管,而是制定了初步管理办法,强调军功顶戴必须请旨:顶戴为名器攸关,无论四五品阶级渐崇,八九品虚顶藉以荣身,亦当奏请赏给……赏功之典,非可以市私恩。嗣后遇有应行奖,俱当奏明请旨加恩,不得擅自赏赐。这样,颁发权力重新回到皇帝手中,体现了赏罚出自朝廷的原则。 但在实际操作中,军功顶戴数量过多,无法逐一请旨,导致大部分军功仍由军队直接颁发。例如川陕白莲教起义平定后,陕西944名获颁军功者中,755名未经奏明,皇帝也无可奈何。嘉庆帝后来还下谕重新规整军功等级,对于没有贡献者,甚至收回军功。同时,他调整了军功获得者的职位分配,让乡勇和兵丁按比例填补缺额,从而提升军功的实际价值。 通过各种上奏、议复和皇帝下谕,嘉庆朝对军功顶戴的发放和补缺有了明确规章,管理相对严密。然而,随着各地起义频发,越来越多乡勇参战,军功数量再次激增,原有规制难以执行。战争结束后,为激励将士,清廷仍大量奖励军功,导致军功泛滥。 鸦片战争时期,扬威将军奕经幕中的贝青乔描述,当时颁发军功顶戴的情况是:文武投效人员皆以劳绩求将军保奏,将军不忍拂众心,姑叙一折以备上闻……出力人员,似可少加恩奖。将军为了安抚部下,仅奖励了少数功牌,其余由文参赞等官员代发。由于兵勇撤回,功牌印板未销毁,私下在苏杭间售卖,六品至五品功牌价格数金不等。 同治元年四月,御史梅启照奏称:府道各官皆自行颁赏,名器太滥,殊无限制。奏折获批准,但实际上导致军功颁发权正式下移,专折奏事之员即可颁发军功。军功原本多在五品以下,但逐渐有颁发至四五品,甚至二三品,尊卑等级荡然无存。乾隆年间镇压林爽文起义时,常青、福康安等将军也曾大量颁发军功,动辄上百张功牌。军功不仅数量庞大、缺乏记录,还开始出现买卖现象。在军队经济困境中,官方甚至将功牌出售筹饷。咸丰三年,曾国藩称出售功牌为好买卖,鸦片战争时期市场上甚至出现伪造功牌,骗取百姓钱财。 随着时间推移,军功颁发范围扩展,低职官员、保甲长、游民首领等社会边缘人也可获军功。这反映了当时社会轻文重武的心态,使军功虽泛滥,但仍具有象征荣誉的意义。 尽管军功不如黄马褂贵重,但许多武人因此发家。例如,西北回民军头领董福祥降清后获五品军功,海军军官中也有通过军功顶戴起家的。老百姓争相购买军功,是因为持有军功可享一定特权,如买官优惠、减免徭役,相当于清廷发放的会员卡,并具有荣誉价值。 将军功置于清廷官阶体系中或许微不足道,但它在战争中对非编制人员起到激励和凝聚作用,给武人提供发家机会,也让边缘群体有机会获得朝廷赏赐。对政府而言,军功顶戴也是应对内忧外患、缓解经济压力的一种低成本手段,从这个角度看,军功顶戴具有独特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