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宋以后,“三公”“三孤”的官衔逐渐演变为象征身份与荣耀的最高加衔,而不再仅仅是实权职位。所谓“三公”,指的是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则是少师、少傅、少保。在明代之前,这些衔号都属于正一品的荣誉性头衔,上朝时排位极其靠前,站在最前排的便是公、孤,宰相与亲王反而只能站在第二排,由此可见其地位的尊崇。
进入明代以后,三孤被确立为一品官职,而三公则成为仅存的正一品荣誉加衔。从当时情况来看,内阁大学士常会被加授“三孤”作为荣衔,若能升至少师,已是仕途巅峰。整个明朝,虽有五十余人获三公之号,但在文官之中,仅有张居正曾获太师一职,足见其罕见与尊贵。与此同时,明代官员大体可分为勋臣、亲臣、文官与武官四类,其中获封三公者以勋臣与亲臣居多,数量远超文官。按照规制,三公与三孤不可兼任,但嘉靖时期却出现特例,锦衣卫都指挥使陆炳竟同时兼有太保与少傅头衔,这在历史上极为罕见。那么,他为何得到如此殊荣?其结局又如何?
陆炳的出身颇为“草根”。他的先祖原本是追随太祖朱元璋的红巾军老兵,因功劳有限,仅在锦衣卫中担任过一个总旗的小职。锦衣卫作为明代勋贵子弟的聚集地,名额虽设为五千余人,实则人数多达六万,其中大多数是开国名将的后裔。彼时随便走到北镇抚司门口,随手一掷石子,砸到的多半就是徐达的曾孙、常遇春的玄孙。相比之下,陆炳的家世微不足道。然则,他却有独特的优势:其母亲曾为嘉靖帝的乳母,而陆炳与嘉靖年龄相仿,自幼结下深厚交情。正是凭借这份特殊关系,陆炳在锦衣卫中逐渐崭露头角。
嘉靖即位后,陆炳仕途飞涨,尤其在嘉靖十八年,皇帝南巡至卫辉时,行宫半夜突发大火,陆炳冒死背着皇帝逃离火场,自此更得宠信。随后他连连升迁,直至都督。锦衣卫本为卫所,长官顶多是正三品的指挥使,偶尔因皇帝重视会升至正二品的都指挥使,但陆炳却一步到位,被直接提拔为正一品都督,可谓权势滔天。在嘉靖打压宦官、重用锦衣卫的背景下,他执掌锦衣卫二十余年,使其地位压过东厂,堪称锦衣卫史上的顶峰。嘉靖三十五年,陆炳被授太保兼少傅,破例兼任“三公”与“三孤”,引发群臣强烈反对。但嘉靖自称“祖宗成规非不可破”,一如既往无视文官底线,成功推进了此举。
在明代特务体系中,陆炳的名声并非尽恶。他深谙人情世故,结交权臣以保自身,在锦衣卫职权范围内也确曾拯救过不少人,积下善缘。《明史》甚至评价他“未尝构陷一人”。然而若据此便称他为“善人”,则失之偏颇。事实上,他救人多为拉拢党羽,若对方不肯效忠,便翻脸无情,甚至不惜残酷打击。他在权力与财富的追逐上尤为贪婪,敛财手段极尽狠毒,超出常规贪官数倍。
嘉靖三十九年,年仅五十的陆炳病逝,皇帝厚加哀荣,追赠忠勤伯,并让其子承袭锦衣卫职。然明穆宗即位后,朝臣纷纷弹劾其劣迹,刑部查抄其家产,发现其积蓄竟近百万两白银,命其子陆绎偿还。陆家连年清缴,至万历三年已再无力支付,不得不请求免除。此时内阁首辅张居正复查此案,认为陆炳救驾有功,未犯谋逆大罪,遂下令停止追赃,陆氏一族才得以保全。
陆炳的一生,可谓由“草根”到权势巅峰的典型。他既因皇帝宠信而风光无限,又因贪婪与权谋而遭后世唾议。其身后遭遇的清算,正是明代政治制度下“功过并论”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