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康熙年间,清朝开始建立一个等级分明、尊卑有序的后宫妃嫔制度,这一制度在充分借鉴前朝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独特的模式。与封建社会普遍的“一夫一妻多妾”婚姻制度相似,清朝的后宫制度也遵循着一个基本原则:皇后居于中宫,而妃嫔则按等级划分。皇后是皇帝的正妻,位于最高位置。其下,妃嫔们分为七个等级: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和答应,层次分明。对于这些等级的设定以及具体的人员配置,《清史稿·列传一·后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康熙以后,后宫等级逐渐完善,皇后位居中宫,皇贵妃最多只有一位,而贵妃则设有两位,接下来是妃、嫔、贵人、常在、答应等,这些人分别居住在东宫和西宫等十二宫内。
清朝后宫的等级制度,除了皇后作为皇帝的正妻,其他妃嫔在皇帝的宠爱下,享有不同的权力和地位。最为尊贵的为皇贵妃,她是妃嫔中的最高级别,通常只有一位,负责统领其他妃嫔,并协助皇后管理后宫事务。在皇贵妃之下,贵妃是高等妃嫔的封号,在皇贵妃设立之前,贵妃实际上是后宫内命妇的最高职位,统领着所有内外命妇。无论是贵妃还是皇贵妃,这两个职位之间的区别,尽管仅一字之差,却代表了截然不同的地位和权力。那么,从贵妃升为皇贵妃究竟有多难呢?
首先,皇贵妃虽然与皇后拥有相似的地位配置,但其并不是常设职务。在清代,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设立皇贵妃。例如,清朝顺治十三年,顺治帝因对董鄂氏的宠爱,将其晋升为皇贵妃,这一晋封也是顺治帝对董鄂氏的特殊恩宠的体现。当时的孝康皇后与顺治帝的关系并不和谐,因此顺治帝赋予董鄂氏一部分后宫的管理权力,使其几乎充当了“副后”的角色。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乾隆年间,乾隆帝与继皇后那拉氏之间发生了著名的“帝后矛盾”,在此背景下,乾隆帝将魏佳氏晋升为皇贵妃,并赋予她“摄六宫事”的职权,形同副后。董鄂氏和魏佳氏的晋封,都是在皇后在位且得到皇帝宠爱之时,才有可能升为皇贵妃。
另外,皇贵妃的晋升还有一种情形是因“冲喜”而被晋封。当后宫贵妃病重,皇帝希望通过晋升她为皇贵妃来寄托对她的安慰,或者希望她在病中能有所振作。比如,雍正三年,敦肃皇贵妃在病重之际,被雍正帝晋升为皇贵妃,这一晋封显然带有“冲喜”的成分。乾隆帝的纯惠皇贵妃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除了病重时的晋升,还有一些贵妃在去世后,凭借她们对皇帝和朝廷的贡献被追封为皇贵妃。乾隆帝的慧贤皇贵妃、哲悯皇贵妃等都是这种情形的代表。
此外,清代的皇帝还会对前朝的庶母或前朝有贡献的妃嫔进行尊封,特别是那些曾经为新帝育有皇子的贵妃,或者曾经为新帝养育过子嗣的妃嫔。康熙帝的悫惠皇贵妃、雍正帝的纯悫皇贵妃、乾隆帝的庆恭皇贵妃等,都是在这种背景下被尊封的。尤其是在晚清时期,几乎所有前朝的妃嫔,都能在后代皇帝登基后获得尊封为皇贵妃的机会。
清朝皇贵妃的最后一种晋升情形是,当皇后去世时,皇帝会选择一位贵妃晋升为皇贵妃,并赋予她“摄六宫事”的职权,以备为皇后的替代。这一晋升时期,是皇帝对其是否适合做皇后的考察期。康熙帝的孝懿仁皇后、嘉庆帝的生母魏佳氏等,都是在此期间晋升为皇后,成为“摄六宫事”的皇贵妃。正是通过这些特殊的方式,才有可能将贵妃升为皇贵妃。
从贵妃到皇贵妃的晋升,并非易事。虽然这种晋升有几种途径,但它的核心要求是必须得到皇帝的宠爱和认可。在清朝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只有28位后宫妃嫔获得过皇贵妃的封号。而且,从贵妃到皇贵妃的差距不仅仅体现在一个字的不同,更在于权力和地位的巨大变化。换句话说,皇贵妃通常形同副后,协助管理后宫事务,但并不直接享有正职待遇,而贵妃则属于下级,地位悬殊。
因此,贵妃和皇贵妃之间的差距,实际上就是“妻”与“妾”的巨大差别。在清朝后宫,皇贵妃的权力和地位往往意味着她要承担更多的管理责任,但这些责任并未赋予她与皇后平等的权力。可以说,皇贵妃与贵妃之间的差距,就如同职场中的副职与正职之间的差异,虽同在一个体系内,实则地位差距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