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玉箫苒 编辑/玉箫苒
“为人后者为之子”这一句出自《春秋公羊传》,它的意思是,成为别人继任者的人,就相当于是他人的儿子,必须承担起一个儿子应有的责任。这句话的内涵与汉朝昌邑王的废立有着密切的联系,深刻影响了刘贺这一历史人物的命运。本文将通过“为人后者为之子”这一概念,探讨汉废帝刘贺的继位和被废除的背后原因。
汉昭帝刘弗陵,年仅九岁即登基成为帝王,虽然他统治了十三年,但实际的朝政权力一直握在权臣霍光手中。刘昭帝去世后,因没有子嗣,谁继承皇位成为了最大的问题。西汉前期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情况,经过深思熟虑后,周勃和陈平决定推翻诸吕,废除少帝,最终选择了刘邦的儿子刘恒作为继位人。
在汉武帝的六子中,除了昭帝以外,卫太子、齐王、昌邑王等人已先后去世,而燕王则因谋反而被杀,唯一还存活的广陵王逐渐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焦点。朝廷中的一些大臣出于对霍光的权力的不满,或者是因为支持广陵王的人日益增多,而对此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然而,崔光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推举广陵王未必是一个明智之举。
首先,广陵王是昭帝的亲哥哥,照理来说,他继位应该是合法的。而且,霍光的侄女上官皇后本应该在昭帝去世后成为太皇太后,但如果广陵王即位,这意味着上官皇后不得不与亲生母亲争夺太后之位,违背了礼法。虽然在历史上有先例,比如汉文帝继位时,其母亲就被尊为太后,但这类特殊情况并不是普遍接受的标准。
其次,广陵王虽然年长,但性格上并没有完全展现出一个君主应有的稳重与成熟。他喜好安逸,身体强健,却未能以政治智慧和治国理政的能力征服朝堂,甚至被许多大臣认为缺乏足够的政治素养,这也是霍光最终无法忍受广陵王继位的原因之一。
霍光早就有意选择新的皇帝,而这一切的决定不仅仅是因为广陵王的性格问题,也与霍光自身的政治利益和朝堂上对立势力的复杂关系紧密相关。《汉书·武五子传》中提到:“广陵王行事无常,不能为汉。”霍光早已预见到,广陵王继位的后果可能将带来不稳定局面,因此,他最终决定立昌邑王刘贺为继位者。
刘贺作为昌邑王的继承人登基后,政权被赋予了霍光的支持。但从他即位后的行为来看,刘贺显然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甚至荒诞至极,做出许多不合礼法和统治者身份的行为。仅仅在位的27天内,他处理的“政事”居然多达1127件,其中大部分都是荒唐无意义的事情。这些行为几乎都标志着“大不孝”,甚至成为了当时批判刘贺的最大理由。
刘贺的缺乏政治经验使他在宫廷中显得格外孤立,他没有信任朝中的老臣,而是依赖从昌邑带来的旧部,这些旧部不仅毫无治国经验,还在权力的纷争中被牵连其中。即便霍光支持他登基,朝中的其他派系也开始联合起来,最终导致了刘贺的迅速被废。
如果刘贺像汉文帝那样谨慎行事,尊重朝中的老臣,并且树立起稳定的政治基础,或许他的命运将会有所不同。然而,他的短视和对权力的不谨慎最终使得他成为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历史上,许多人都对刘贺的废除表示遗憾,但从历史的角度看,他不过是被历史洪流所裹挟的一颗棋子。
“为人后者为之子”的原理在刘贺身上得到了极为直观的体现。由于刘贺在位期间的种种不当行为,不仅让他自己失去了帝位,也使得他成为了后世史学家所评议的对象。即便在刘贺之后,汉宣帝刘询的登基也有霍光的深远影响,霍光选择了一个政治上较为稳定且具备政治才智的刘询,从而平衡了朝堂的权力。
刘贺的废除,正如“为人后者为之子”所揭示的那样,继任者必须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和责任感,而这些,刘贺显然没有做到。因此,虽然他在历史上成为了“废帝”,但从长远来看,这一切的发生并非偶然。历史和政治的变迁,最终赋予了刘贺一个“废帝”的名号。
参考文献
《汉书》,第2760页
《汉书·霍光传》,第2940-2946页
《春秋毂梁传注疏》卷一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66页
《春秋公羊传注疏》卷一八,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57-4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