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月,全国解放军在数百万官兵的努力下,成功组建了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华北野战军在内的五大野战军,从而实现了全国解放军的统一编制。这一变革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推动了解放军的分组,而具体的实施细节又由谁负责呢?
追溯至1948年秋冬,随着解放战争的不断深入,解放军的力量日益壮大,兵力逐渐增加。在全国范围内,各大战略区和野战军之间的协调作战越来越频繁,进行大规模的战役成为常态。然而,由于原先各部队在分散作战时形成的编制和番号不统一等问题,开始严重影响大兵团的协同作战。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全军的正规编制,刻不容缓。于是,在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及党中央决定对全国解放军进行组织上的统一和重组。
这项重要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军委副主席周恩来负责。他在一个月后的10月,草拟出了《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这个规定明确了全军的名称将统一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同时将解放军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野战部队,第二部分是地方部队,第三部分是游击队。其中,关于野战部队的编制,指示在军以上设置野战军和兵团两级,将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为师,而兵团、军、师和团将按照统一序列编号。军以下各级通常采用三三制进行编组。此外,编入野战军的特种兵纵队负责统率相应的炮兵、战车和工兵部队。
地方部队则分设为西北、中原、华东、东北和华北五大军区,与中央局同级,并接受其领导。每个军区又进一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以及军分区。经过毛泽东的审阅,这一规定于11月1日由党中央和中央军委正式颁布并开始实施。
进入1949年春季,解放军各部队依照周恩来的规定进行整编,并且在此基础上对部队进行了重新装备和训练。整编后,部队的组织结构更加严密,指挥能力和战斗力显著提升。1月15日,中央军委决定将西北、中原、华东和东北的野战军依次命名为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野战军,而华北军区的三个兵团则直属于解放军总部。
经过这一系列的整编和训练,全军的组织变得更为统一,形成了四大野战军以及华北野战军。在这一统编过程中,周恩来不仅是决策者,同时也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对此,陈冠任在其著作《大河向东:他们为什么凝聚在毛泽东旗帜下》中有详细的记录。这本书是畅销书《大河向东:他们为什么追随毛泽东》的续集,也同样成为该出版社年度的畅销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