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16日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河北省邢台市监委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赵小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小凡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入境并私藏阅看,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个人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并接受宴请,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毫无组织原则,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在员工入职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搞权权交易,长期借用他人账户炒股,违规经商办企业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信贷审批、人事安排、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小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信集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小凡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邢台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4月,中信保诚人寿公告,经中信保诚人寿八届第五次现场董事会会议批准,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赵小凡不再担任中信保诚人寿总经理职务。
赵小凡出生于1964年3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财务出身,履历主要在中信银行、中信保诚人寿。
他退休前担任中信保诚人寿(此前名信诚人寿)总经理11年时间。他同时还担任过中信保诚人寿子公司中信保诚资管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加入中信保诚人寿前,赵小凡曾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中信银行总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主管等职位。
公开信息显示,他于1986年7月至1994年1月任中信银行会计部综合科职员、副科长、科长,1994年1月至1995年4月任中信银行会计部副总经理,1995年4月至1998年8月担任过中信银行计划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8月至2001年12月升任中信银行行长助理,2001年12月至2006年4月为中信银行副行长,2006年4月为中信银行副行长兼总行营业部总经理。2013年3月,他获批出任中信保诚人寿总经理。
来源: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证券时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