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龙牙门到樟宜码头:新加坡在法理与海权间的走线

汪大渊《岛夷志略》载:“龙牙门,海舶出入要害。”十四世纪的淡马锡,靠一线礁门把住航道,来者纳税,过者受检。海权的门槛,千年不换地点,只换执钥之人。
法理的钥匙同样有文书作柄。1943年《开罗宣言》明言:“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悉归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复述:“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到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A/RES/2758(XXVI))定句:“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唯一合法代表。”这条证链,决定了各国公开表述的红线。

地理把新加坡拉回甲板。菲利普海峡窄而浅,大型油轮与集装箱船必循其道。1990年美新签署使用设施谅解备忘录,2015年再升格《加强防务合作协议》,濒海战斗舰轮换樟宜海军基地,P-8A海上巡逻机在巴耶利峇空军基地短期部署;“Cobra Gold”多国演训,新加坡多年到场。这些器物与跑道,是海上补给的硬秤。
另一只秤砣是贸易。新中互为重要经贸伙伴,货物与服务体量逾千亿美元,港口金融与半导体设备链在本地布局。芯片出口管制升级、供应链重组,直接触及新加坡的加工、转运与技术承接能力。

于是便有今日的“措辞考古”。王乙康在公开论坛提出:台海若起兵戎,等同中美直接对撞。他把台湾、中国、美国并列为“朋友”,试图把角色从当事人与旁观者拉回“协调者”。但在前述法理文本下,“并列”会被解读为给台湾留出外交话语空间,敏感度可想而知。
史家辩论常归两端。一端曰:海峡城邦的生存术,重在多边嵌入与话语缓冲,避免被推至表态绝壁;另一端曰:法理红线不可踩,话语一旦滑出条文框架,商业与安全承诺都会打折。对照区域现场,2024年仁爱礁多轮对峙,美国军舰在场但未卷入执法,盟约的“力度”与“范围”被摆上桌面,小国更要精算风险。

把镜头拉回港湾。樟宜的泊位、深水航道、航空后勤节点,构成新加坡的“器物学”。而它的外交文书——对“一中政策”的公开坚持、对多边规则的反复申明——则是文字层面的“铭文”。两者互为表里,恰如《岛夷志略》里管海门、记税则的并置。
司马迁有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海上要害与法理条文,最终都指向利与往的秩序。您在其他海上咽喉看到过怎样的“器物—法理”叠合?欢迎分享一则史事或现场观察,一起把这把钥匙握得更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