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黄金十年”,也叫南京十年,十年建设。这个时期从1927年开始,源于为抵抗三大军阀的压迫、实现全国统一的目标而展开的北伐战争。
在军事方面,北伐战争是最为显著的成就之一,这一系列军事行动在推动国家统一、维持短暂和平的同时,也为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有一种说法认为,民国的“黄金十年”是一个全方位突飞猛进的时期,在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重大进展,接近近代史的高水平,甚至为后来的革命战争胜利提供了不可忽视的支撑。
这一时期中国的强盛局面被形容为一次辉煌的历史发展。然而,亦有不少人对这一说法嗤之以鼻,认为“黄金十年”不过是过分夸大的虚构,称其为危言耸听和不切实际的夸张。
面对这些不同的看法,我们不妨从1927年到1937年,回顾这段民国时期所谓的“黄金十年”,来探究它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历史阶段。
在统一大业实现后,结束了北洋军阀混乱的局面。从1927年到1937年,国内保持相对和平的局面,迎来了一个较为短暂的稳定期。
相比之前的军阀割据和动荡局面,民国政府在这个时期通过较为科学的发展策略,推动了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的进步,且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
具体来说,财政管理成为了政府的重中之重。按照唯物史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央政府在实现真正统一的过程中,逐步削弱了地方经济独立势力,加强了中央财政基础的建设。
当时地方上有许多强大的军事力量掌控了大部分经济命脉。为了打破这一局面,政府出台了《各省财政厅管理国税规程》,重新划分了各省的财政管理,并开始通过这些举措逐渐将经济重心向中央集中。
另外,政府还进行了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即四税改革,涵盖了关税、盐税、统税和田赋等四个方面。
在经历了九一八事变和1933年福建事变之后,政府收回了天津、华南等多处海关的主权,并在关税收入上获得了较大的控制权,这成为了国民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
在此之后,政府还通过加强对盐税、统税等领域的控制,使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控制逐步加深。此外,政府与多个国家签订平等条约,完善了货币流通,纸币逐步普及,银元也逐渐成为主要货币形式,开始与国际接轨。
在法治、经济和教育方面,政府逐渐完善了管理体系,力求提升国家的治理水平,使得中央逐步摆脱地方势力的干扰,逐渐走向有序化。
在工业方面,主要涉及重工业和轻工业两大类。数据显示,1930年到1936年,六年间工业的增长率仅为8%到9%之间。
更为令人惊讶的是,在“黄金十年”时期,工业部门的发展收益占总国民发展收益的比例几乎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有数据显示,从1927年到1935年,全国钢产量从3万吨增长到5万吨。尽管有增长,但在这8年中,钢产量仅增加了2万吨,远远落后于印度等国家。与新中国成立后的快速发展相比,这一时期的增长显得十分缓慢。
除了外部环境的压力,腐败和资金短缺也是导致工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由于政府的执行力薄弱,反动性质较强,很多重工业项目未能得到应有的支持,发展受限。
以汉阳炼钢厂为例,尽管在北洋军阀时期年产钢达到5万吨,但自1925年停产后,政府接管的十年间并未恢复生产。
尽管中国是一个煤资源丰富的国家,但在这个时期,中国的煤产量却远远落后于印度、日本等缺乏煤矿资源的国家。直到1936年引进的法币,基本上都是进口自美国等发达国家,国内缺乏足够的生产技术。
在军事领域,民国政府的军事装备也大多依赖旧有的设备,几乎没有能够与地方抗衡的先进武器。总的来说,民国时期虽然看似繁荣,但其经济和军事发展仍显滞后。
尽管民国政府宣称这是“黄金十年”,但在这个时期,民众的生活依然艰难,贫富差距悬殊。
1928年到1930年,严重的旱灾席卷了西北、华北、以及西南等多个地区,造成数以万计的难民,百姓苦不堪言。
早在设定了“平均地权”的纲领后,政府曾通过《佃农保护法》来保障农民权益,但由于缺乏足够的决心,且农户人数远多于地主,最终只有浙江省在有限范围内实施了这一政策。
然而,由于这一政策过于理想化,且大大损害了地主阶层的利益,遭到大地主的强烈反对,减租政策最终被迫取消。
再者,鸦片和毒品的泛滥使得不少家庭破产,民众生活困苦,身心遭受严重侵害。
因此,民国“黄金十年”期间,人民的生活依旧困苦,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谓“黄金十年”,与民众的幸福生活、国家的真正繁荣是相去甚远的。事实上,政府并未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农民在地主阶级的压迫下苦苦挣扎,旱灾和社会动荡加剧了这一情况。
“黄金十年”不过是当时政府过度夸大的“伟大统治”神话,国家仍处于落后的状态,经济和民生并未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