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二号”钻井船是我国在1973年从日本引进的一艘自升式钻井平台,作为一艘大型特殊非机动船,它主要承担海洋石油的钻井作业。遗憾的是,这艘船在1979年11月25日遭遇了沉船事故。当时,“渤海二号”正在进行渤海湾的井位迁移作业,在拖航途中不幸沉没,事故造成了72人遇难,并带来了超过37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事故发生之前,按照作业计划,“渤海二号”钻井船完成了钻井作业,准备将位置从原有井位迁移到位于117海里远的新井位。为了确保迁移顺利进行,石油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总调度室组织了专门的拖航会议,并决定由“滨海282”拖轮负责这一任务。
“滨海282”拖轮是一艘拥有8000马力的拖轮,按理说,执行此任务应该轻松顺利。当天白天,正当“渤海二号”钻井船准备降船并进行迁移作业时,渤海海面上已刮起了七到八级的大风。尽管如此,工作人员并未收到大风警报,且渤海海域的风力时常如此强劲,因此拖航领导小组决定继续执行拖航任务。于是,“滨海282”拖轮带上拖缆,开始拖动“渤海二号”驶向新井位。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海面上的风势逐渐加剧,夜间风力迅速增大至十一到十二级。此时,“渤海二号”与“滨海282”拖轮如同海上的两只小舟,在狂风巨浪中颠簸漂浮,激烈的浪花不断拍打着船体。船体在狂风和巨浪的侵袭下不断倾斜,海水一次又一次掀上甲板。尽管船上共有74人,他们一直在甲板上加固船体,以防止海水涌入舱室,但一个巨浪袭来,将船上的两只通风筒盖掀开,海水立即涌入底舱,并且淹没了应急发电机,整个钻井船陷入了黑暗。
拖航指挥官看到这一情况后,意识到甲板已无法承受越来越猛烈的风浪,于是决定将“渤海二号”的高大生活楼作为新的风浪防护屏障,他下令“滨海282”调整航向。然而,在调整航向过程中,“渤海二号”失去了平衡,最终无法抵御强烈的风浪,沉没在了浩瀚的海面上。
事故发生后,主管石油工业的副总理康世恩立即展开紧急救援,并向中央政府汇报,同时指示石油工业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康世恩长期从事石油工业工作,是新中国石油工业建设的开创者之一,在为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倾注了大量心血。
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故,康世恩感到异常痛心,并深感内疚与痛苦。事后,康世恩被给予大过处分,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了深刻的检讨。为了查清事故真相,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进行深度调查,决定打捞沉船并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模拟实验,以彻底查明事故原因。
1982年7月,交通部烟台海难救助打捞局成功将“渤海二号”打捞上岸。随后,几所权威院校和科研单位进行了模拟实验,最终揭示了事故的根本原因:原来,“渤海二号”船体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尤其是在通风筒的设计上,一旦通风筒被破坏,海水迅速涌入船体,就会造成动力系统的停滞,船体无法排水,负荷迅速增加,最终失去稳定性,从而引发了沉船事故。事故原因被彻底揭晓后,相关部门撤销了当年对康世恩的处分,还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