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晓彤
“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骎骎入古”;
“精理名言,故未曾有”;
“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
……
这些极具精髓的评价,出自1912年一位国文老师对19岁青年所写作文的高度赞扬。这篇作文题为《商鞅徙木立信论》,作者正是毛泽东。
时至今日,这篇文章距今已超过110年,但其语言依然鲜活,如同刚刚展开的翅膀,清新悠扬。毛泽东通过这篇作品,直白地表达了自己对商鞅及其变法的看法,也在其中间接地反映了他对良法的初步理解和对国民性格的初步认知。这篇文章,堪称我们理解毛泽东早期思想的钥匙之一。
一、评商鞅:“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首屈一指”
1912年春季,民国刚刚建立不久,毛泽东考入湖南省立全省高等中学校(后来的省立第一中学)。正是在这座学校,毛泽东撰写了《商鞅徙木立信论》这篇重要文章。毛泽东手写的小楷,内容简洁而富有力量,书写在学校专用的笺纸上,左下角清晰标明“普通一班毛泽东”字样。这篇文章,不仅是毛泽东最早的现存手稿,也折射出他早期的思想光辉。文章内容如下: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乃是为了谋取民众幸福的工具。善法令可带来民众的幸福,人民会全力支持,并竭力保障其实施。若法令不善,则不仅无法带来幸福,甚至会造成危害,人民自然会反对。商鞅变法为何让他如此感慨?商鞅确实是我国历史上不可忽视的重要人物,毛泽东在此给了高度评价:
“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 这段文字是毛泽东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四个角度,给予商鞅的变法评价,认为商鞅的改革举措有其独到的伟大之处。
1912年,毛泽东刚刚步入求知的阶段,接触并吸收了许多新的思想与理念。就在这一年,毛泽东展现了他对政治的深刻理解与思考,尤其对商鞅变法的支持与赞扬,表露无疑。商鞅的法治理念,给了毛泽东巨大启发,他称商鞅“为伟大之政治家”,并将商鞅变法称为“从来未有”的伟大政策。
商鞅通过变法,实施严厉的法令,推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制度,这些措施使得秦国逐步走向强盛,为后来的秦统一六国打下了基础。毛泽东在这篇文章中,强调商鞅改革的四大方面: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每一项都深刻影响了国家的发展。尤其是商鞅的“连坐法”以及改革农田制度,这些政策为秦国经济繁荣、军事强大奠定了基础。
二、谈良法:“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
1912年,毛泽东步入了新时代的思考模式。受到西方思想的启发,他逐步形成了对“良法”的理解。在《商鞅徙木立信论》中,毛泽东第一次提出了自己关于“良法”的思想。他认为,法律是为了人民的幸福而制定的工具。好的法律可以让国家更加和谐、富强,反之,不好的法律只会带来民众的不满和社会的不安。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这一句清楚地表达了毛泽东的“良法观”,即法律的本质是为民众谋取幸福。毛泽东指出,若法律能够造福人民,人民自然会积极支持,竭力保障法律的实施;而如果法律本身不能带来幸福,甚至带来危险,人民自然会反抗。由此,毛泽东深刻阐明了立法与执法的重要性。
他还从“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详细解释了法律应当如何服务人民,如何在社会中获得民众的信任与支持。尤其是商鞅通过徙木立信来赢得百姓信任的举动,毛泽东在此对执法的严谨性进行了强调。他认为,法律不仅要通过合理的立法实现民众的利益,更要通过严格的执法,赢得民众对法律的信任。
三、叹国民:“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
毛泽东在文章中深刻反思了国民性的问题,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国民在长期历史中形成的愚昧现象的忧虑。他感叹“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并认为国家的衰败正是由于民智不开,民众缺乏自我觉醒。
通过对商鞅变法的评价,毛泽东深刻认识到,只有唤醒民众的思想,才能带来社会的进步与变革。他在文章中反复提到“国民之愚”,并指出国民的愚昧直接导致了国家的困境。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的思想虽然还显得青涩,但已初步展现了他对国民教育、思想启蒙的强烈关注。
毛泽东的思考,既是对自己国家的深切忧虑,也是对未来中国的期许。此时的他,尽管年仅十九岁,但已具有了超越同龄人的思考深度,并开始思考如何通过教育和改革来改造民众,振兴国家。
通过这篇文章,毛泽东展示了他对法治、政治、社会的初步理解,显示了他在青少年时期就开始思考社会变革的愿景和路径。这篇文章,不仅是毛泽东早期思想的体现,也为我们今天理解他的人生轨迹和政治理念提供了宝贵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