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府的告示形式分为多种
以下列举各代告示种类:
清朝
牌文
中央各部及地方府衙通用,如税收增减、紧急军情传递。以木板刻印,加盖半印防伪标签。
谕帖
北方官府多用于城乡议事会通知,如直隶总督发布的“耕农谕帖”
告示
地方沿用“告示”名称,内容细化至户籍管理、缉凶赈济等等
明朝
榜文
皇帝及中央六部专用,如朱元璋发布《谕中原檄》,注重权威性内容,涉国家法律和军事动员
告示
与清朝相似,地方州府(县)发布民事政令或治安条例、商业规范,江南富庶地区使用频率高(贫困地区没那么多事儿)
牌示
用木牌悬挂临时性政令,如案审结果公示,府衙临时政令
隋唐-宋元
榜文
中央/地方通用,国家政令或重大事务公示,宋代“布政榜”是为地方财政公开
告喻/文告
地方官府用于民生杂事,事关百姓衣食住行等
揭示
宋代南方地区用于赋税征收公示,使用木牌悬挂于衙署或要道
秦汉-魏晋
布告
中央及地方官府通用,内容以政令、法规为主。起宣示法律、教化民众作用。中原地区普遍使用,南方边陲因行政体系相对混乱不固定
古代告示种类多样,可以理解为今天的政府官方公告,在公文上严格区分等级 不可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