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叫她媚娘,史说有“贞观遗风”,历史上唯一一个正统的女皇帝,也是即位年龄最大(67岁即位)。善治国、重视延揽人才,首创科举考试的“殿试”制度,而且知人善任。
说她杀死自己的两个儿子,指的是李弘和李贤。
李弘(653~675年),《新唐书》和《唐会要》记载了李弘可能被武则天鸩杀的传言。
《新唐书·高宗本紀》(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中有这样的记载“上元二年(675年),四月己亥,天后杀皇太子”。
《旧唐书·孝敬皇帝弘传》(后晋开运二年(945年))更是记载道:“天后方图临朝,乃鸩杀孝敬”;
世人传李弘为母鸠杀是因为母子之间的矛盾。
第一件事发生在咸亨二年(671年),李弘留在长安监国,发现宫中幽禁着两位异母姐姐义阳公主和宣城公主,俩人因母萧淑妃获罪,年龄很大了仍不能出嫁。李弘怀着悲悯之心奏请父皇恩准她们出嫁,却违背了武后旨意,由此失爱于母后。
第二件事在《唐历》中记载:李弘“以请嫁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
以上是李弘被武则天所杀的记载传闻,我觉得都不可取。
首先,
北宋史学家司马光考证,《新唐书》完全源于李泌与肃宗的对话而成的由唐朝中期著名的史学家柳芳所撰《唐历》,可信度不是很高。所以在《资治通鉴》就记载道:“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并没有妄下定论。
关于鸩杀李弘的记载,以《唐会要》和《新唐书》最为肯定,但两书较《旧唐书》出书晚,采信了一些后世传言。宋朝史学家司马光即对此提出异议,称:“《实录》、《旧传》皆不言弘遇鸩。”可见“鸩杀说”值得怀疑。
其次,
永徽二年(651年),唐高宗将在感业寺为尼的武则天重召入宫,封为昭仪。永徽三年(652年),武则天在宫中诞下长子李弘,是为高宗第五子。由于王皇后没有子嗣,当时的太子是高宗的庶长子李忠。永徽六年(655年),高宗废王皇后和萧淑妃为庶人,改立武则天为皇后,李弘由此成为高宗的元子(嫡长子)。
高宗废王立武,改换皇后的问题,已超出了皇帝家务事的范围。褚遂良坚决反对的理由,是皇后出身世家,而且是先帝为高宗选择的,轻易废后,即是违先帝之命,即使想要更换皇后,也要在世族大家中选择,没有必要非要是武氏。王皇后出身名门大族,武氏出身低微。这种门第观念,反映着士族官僚与庶族官僚的矛盾。士族地主势力的没落,庶族地主势力的上升,是南北朝后期以来的历史潮流。高宗敢冒“违先帝之命”的风险,打破士族势力的威胁,直接掌握政权,正是他不愿任人摆布,敢作敢为的具体表现。昏懦的皇帝是不可能有这种胆量和作为的。
麟德元年(664年),宰相上官仪请求废后,李治亦以为然,即命上官仪起草废后诏书。这事件的结果是从此每当李治理政,武则天便“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生杀,决于其口”。
上元元年(674年)八月,李治称天皇,武则天称天后。
永淳二年(683年),李治患病驾崩,李显即位,是为唐中宗,尊武则天为皇太后。
李弘死于675年,是李治的宠儿,从以上可见当时李治不是任人摆布昏懦的皇帝。况且674年武则天称天后了,实权在手,为什么这时候还有杀亲儿子的意图呢?如果有这个心思那么683年就不会让李显即位了,最后李显也只是废黜,武则天也不需要杀他,说明她完全可以不杀而解决问题。也就是重要的是李弘即使监国也达不到威胁武则天地位的地步。
再次,
武则天称天后时上建言十二事,被李治悉数采纳,下诏颁布施行。武则天重视农业生产,规定各州县境内,“田畴垦辟,家有余粮”者予以升奖;“为政苛滥,户口流移”者必加惩罚。她所编农书《兆人本业》,颁行天下,影响很大。说明她是有格局的,不会因为母子矛盾两件事而想杀子。后来骆宾王《讨武曌檄》的事就说明武则天是个唯才是用,有大格局的人,不会为小事而计较。
所以整个来说,我同意司马光的观点李弘不是被母鸠杀。而是死于痨瘵。据史料记载,咸亨二年李弘就因痨瘵缠身而不能胜任监国重任。时隔四年后去世,高宗在《赐谥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中更直接提到:李弘自被立为太子后就染上痨瘵,又接受父君之命带病理政,以致操劳过度,使旧病加剧,最终病卒。可见,官方认定李弘是因痨瘵恶化而死。
至于李贤,倒是
武则天
间接杀死,不做表述。
李贤(655年1月29日—684年3月13日),字明允,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宗李治第六子,女皇武则天次子。
文明元年(684年),高宗驾崩,中宗李显继位,但仅一个多月就被武后废黜,改立睿宗李旦,武后由此把持朝政。不久后命令左金吾卫将军丘神勣前往巴州搜查庶人李贤的住宅,以防备谋反隐患。丘神勣到巴州后将李贤囚禁别室,逼令自杀,年仅二十九岁。武则天得知李贤死讯后,曾在洛阳显福门举哀,并将丘神勣贬斥,但不久重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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