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丞相(或相国):
很少设,且大多为权臣称帝前给自己加封的。
刘宋开国皇帝刘裕、南齐开国皇帝萧道成、南梁开国皇帝萧衍、南陈开国皇帝陈霸先都曾在篡位前进位相国,北齐奠基人高欢则在控制朝政后担任大丞相。
2、太师(太宰)、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太尉、司徒、司空:
太师(晋时避景帝司马师讳,有时也称太宰)、太傅、太保,为周代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则在东汉时期被称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合称三孤,但在两晋南北朝,这些都属于虚职,位望虽高,却并不掌握任何实权。
3、光禄大夫、左右光禄大夫
西汉时光禄大夫为皇帝近臣,掌议论应对。两晋南北朝时期一般用作加官或褒赠之官。
4、尚书省: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尚书左右丞、尚书、尚书郎:
尚书在西汉中期以前原本只是皇帝身边主管文书的小臣,后因参掌机密,权力逐渐增大,东汉时已形成了“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即尚书台)”的局面。
至两晋南北朝时,尚书台(南梁后称尚书省)已成为拥有议政权和监督百官执行权的宰相机构。
一般来说,如设有录尚书事,则录尚书事的职权最大;不设录尚书事的话,则尚书令为尚书省的主要领导,尚书左右仆射为副。
而在尚书令、仆射下面,还设有尚书左、右丞,分别辅佐尚书令和尚书仆射。
尚书台(省)内部,自西晋开始一般下设六曹(有时是五曹),每曹置尚书一人以及尚书郎若干,这六曹历代略有不同,北齐时为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大体上对应隋唐以后的吏部、工部、礼部、兵部、刑部、户部。
5、中书省:中书监、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
西汉时,中书原本指由宦官担任的尚书,三国时魏文帝曹丕始将为其草拟诏命的秘书机构命名为中书,置中书监和中书令各一人(两者工作性质相当,中书监位次稍高),此后两晋、南北朝均沿置。
中书监、令因位于中枢,常受皇帝信任,所以权力很大,唐代杜佑所著的《通典》中说:中书监、令常管机要,多为宰相之任。
中书监、令之下,曹魏时设有通事郎,后改中书侍郎,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监、令起草部分文书,到了东晋后期以后,中书监、令大多不再亲自执掌诏命,草拟诏书的权力由中书侍郎接替。
到了南朝,不仅中书监、中书令基本成为荣誉职务,就连中书侍郎也逐渐不再管事,实权落入了更下一级的中书舍人之手。
中书舍人原本名为中书通事舍人,仅负责呈奏案章,地位不高,故南朝时多由寒族担任,由于南朝皇权比两晋要强,为了牵制士族的权力,相比士族出身的中书监、中书令、中书侍郎,皇帝更愿意信任对皇族威胁更小的寒族出身的中书舍人,因此中书舍人权势日重,不仅负责起草诏命,还可以参与决策。
比如南梁时的朱异,担任中书舍人数十年,史载其“军旅谋谟,方镇改换,朝仪国典,诏诰敕书,并典掌之”,可见其权力之大。
6、门下省:侍中、黄门侍郎、散骑常侍、散骑侍郎
在汉初,侍中本为加官,是入宫中侍奉、侍从皇帝之意。
史书记载:“汉侍中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
也就是说,当时的侍中是皇帝近臣,掌管皇帝的车、轿、衣服、器物等,甚至还负责给皇帝端尿盆。
不过,由于侍中伴在皇帝左右,常备顾问应对,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也日渐推重,东汉末年设立侍中寺,侍中的职权被固定为:出任禁中,近侍帷幄,省尚书事——也就是说,侍中在顾问应对以外,又具有了审查尚书所奏事务的权力。
两晋时改侍中寺为门下省,侍中的权力也更大,如东晋时的温峤,“拜侍中,机密大谋皆所参综,诏命文翰亦悉豫焉。”
自两晋开始,侍中便往往被视同宰相,如唐代杜佑在其所著的《通典》中说:侍中职任机务之司,不必他名,亦多为宰相。
黄门侍郎与侍中一起出人禁中,参典诏命,但地位比侍中略低,因此当时人往往称侍中为“门下”,黄门侍郎为“小门下”。
散骑原本为皇帝侍从,在皇帝出行时骑马散从,东汉时又以宦官为中常侍,职责与散骑相近,曹魏时将散骑与中常侍合并,改称散骑常侍,以士人充任。
两晋时散骑常侍隶属门下省下面的散骑省,与黄门侍郎并称“黄散”。
南北朝以后,散骑常侍多由士族担任,地位清要,但没有具体的职权,逐渐成为散官。
自西晋开始,在散骑常侍之下还置有散骑侍郎,也是清要闲散之职。
7、御史大夫、御史中丞
西汉时御史大夫为丞相的副手,负责监察百官,东汉后改为司空,此后直到魏晋南北朝一般很少设御史大夫,监察百官的职责则由原先的次官御史中丞负责。
8、秘书监、著作郎、佐著作郎
秘书监的设立始于东汉后期,南梁改秘书省,掌国之典籍图书,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图书馆,其主官称秘书监,下属有秘书丞、秘书郎,并统著作省。著作省的主官为著作郎,掌编修国史,下属有佐著作郎(有时也称著作佐郎)。
9、除此以外,两晋南北朝时朝廷的重要官职还有:太常,掌宗庙礼仪;光禄勋,掌宫殿警卫;卫尉,掌宫门警卫;廷尉,掌刑法诉讼;大鸿胪,掌接待礼仪;宗正,掌皇族内部事务;大司农,掌仓储和皇室财政;少府,掌官府手工业及宫廷服务;太仆,掌全国马政和皇室车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