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也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一直以来,钦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积极发挥文物保护资金作用,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有力助推全市文物资源不断积累,文物保护成效显著。
一、支持摸清文物资源家底,夯实文保工作基础。支持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各项准备工作。筹措资金15.70万元,支持做好平陆运河沿线文化遗存考古勘探工作,对平陆运河(钦州段)沿线28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图纸测绘工作。筹措资金11万元,支持做好文物及陈列品征集工作,进一步充实馆藏文物,提升陈列展示水平。
二是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改善史迹整体环境。配合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理清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积极筹措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600.08万元,支持做好刘永福、冯子材旧居建筑群消防工程建设以及刘永福旧居防雷工程建设,守护文物安全底线,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筹措资金20万元,支持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遗产点西坑古运河、潭蓬运河文物本体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三是支持文物单位安防防护,推动文物安全防控。支持深入开展覆盖全市118处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对文物建筑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系统检查,及时置换到期灭火器170余个。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文物保护经费8万元,共聘用90多名文物安全信息员,作为文物部门的补充力量,每两周对分布于各乡镇、乡村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安全巡查,并反馈文物安全情况。
四是保障公共博物馆开放质量,保障群众参观游览。2024年,争取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60万元,本级配套40万元,支持做好刘永福故居、冯子材旧居免费开放工作,展示民族英雄刘永福、冯子材生平事迹和丰富的文物史迹,有效发挥博物馆宣教职能。2024年一季度,全市各博物馆讲解接待约400场,接待人数约199484人次,切实讲好“历史钦州、文化钦州、烟火钦州”的故事。
五是积极支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支持乌雷炮台、西坑古运河、缸瓦窑村坭兴陶古龙窑、久隆古墓群、钦江县故城遗址、钦州故城遗址、施渡坡故城遗址等重点文物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支持钟厚德堂、屯茂村抗日革命旧址等数十处文物点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
(潘妍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