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我们在“内蒙古档案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内蒙古革命历史上重要一环——绥蒙区党委、政府》的“档案故事”,文章依托馆藏档案资料,简要介绍了绥蒙区党委、政府的历史沿革、内设机构及主要工作等情况,引起大量读者的阅读和关注。今天我们就顺着这个话题,来说一说绥蒙区政府辖区小学教员的“米薪”历史。
米薪,按字面理解就是每个月工资按标准发放小米(谷米),当时在绥蒙解放区的小学校当教师,一个月下来就只发几十斤、上百斤小米,勉强能维持三口之家不至于饿肚子。难怪民间流传这样的说法,“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当然,为工作便利,后来根据当地小米时价折算成钱币发放也成为常态化做法。
在那段峥嵘岁月里,绥蒙区政府面对环境、资源、安全和治理基础等多重考验,解放区内多数地方土地贫瘠,农业生产条件差,粮食自给十分困难。在这种条件下发展教育,困难可想而知。也正是因为物资匮乏、货币流通不稳定等因素,粮食成为最为宝贵的必需品、最坚实的硬通货,这也是给教师发“米薪”的根本原因。
绥蒙政府是中国共产党在塞北地区建立的行政机关,1945年7月由绥察行政公署改称成立,1949年6月改称绥远省人民政府,先后管辖集宁、丰镇、凉城、龙胜(卓资县)、陶集(察右后旗一带)五个县。施政期间,绥蒙政府发动、团结解放区各族人民群众,抵御侵扰、克服困难、狠抓生产,同时,也着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
根据自治区档案馆馆藏档案“绥蒙政府关于整顿学校教育的决定(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二日)”记载:“文化教育工作为目前我绥蒙解放区重要建设任务之一,我各级政府各级群众团体须积极推行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方针,以扫除人民大众中多年来受敌伪奴化思想之毒害”“初级小学校在于使学生识字获得文字工具,学习初步文化科学知识,并启发诱导培养其正确人生观,为新中国培养新的一代。”这些档案资料生动诠释了绥蒙区政府 “再苦也不能耽搁教育” 的执政理念,为后世发展教育事业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启示。
自治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塞北军分区1943年粮秣预算表”中的“说明”记载,“本部及二团、雁北支队每人每日谷米一斤半”,这些都是参加战斗人员,年富力强,活动量大,食量应该也比一般人大一些,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当时小学教员“米薪”定为九十斤至一百一十斤的生活状态。
绥蒙解放区的小学校给教师发放“米薪”的标准,是结合教员的教学年限、教学成效和所在学校偏远程度做适当调整,对偏远乡村教员给予一定倾斜,体现 “照顾偏僻、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的原则。发放渠道上,是由区政府统筹财政物资,通过县教育部门逐级落实,确保米薪按时足额发放,杜绝拖欠发生。此外,教员待遇除了核心的米薪,区政府还会根据物资储备情况,酌情配发布匹、农具等生活用品,进一步改善教员生产生活条件。
绥蒙区政府施行的米薪制度,立足地域实际、稳定保障教员需求,不仅解决了小学教员的生存问题,更凝聚了人心、稳定了教育阵地。绥蒙地区的小学教员们坚守讲台,既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又传播革命理念,为根据地培养了大批有文化、有觉悟的青年一代,客观上为内蒙古的革命和建设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