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康熙时期,官员的进贡分为两类:一类是义务性进贡,另一类是非义务性进贡。义务性进贡是地方官员按中央规定进贡物品,而非义务性进贡则是官员自愿献上的物品。接下来,我们分别看看这两类进贡的具体内容。
一、义务性进贡 义务性进贡主要是满足国家和皇室日常需求,贡品的种类多且实用。它们包括一些基本生活必需品,比如绸缎、棉布、茶叶、果品等,这些都是清朝政府在维持日常运转时所需的物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材料,例如木材、石料用于建筑,白蜡和黄蜡用作照明材料,桐油和其他油漆材料,金砖和城砖等建筑用材,甚至金属矿产也在贡品之列。 尤其在康熙年间,社会稳定后,国家对这些物品的需求更加依赖地方官员的进贡。此时,地方官员进贡的物品成了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部分,尤其是对盛京地区的贡品需求。 # 1. 盛京地区 盛京是清朝的发源地,和中央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地的物产被认为是天地灵秀之产,具备着特殊的象征意义,且为清朝建立武功的基础。盛京的贡物种类繁多,成了皇室消费的重要来源。 在这些贡物中,东珠、人参和貂皮尤为重要。清朝对这些物品的征收有着严格的规定。例如,东珠的征收是通过八旗的单位来进行的,每个珠轩都有固定的数量要求。如果超过规定数目,相关人员会按比例得到奖励;如果未达到要求,则无法计入正数。东珠的采集由黑龙江将军总管负责。 对于貂皮的征收,清政府规定每年由索伦壮丁提供,分为不同等级,贵重的皮毛数量较多,而其他等级的则较少。未达标的情况会受到理藩院的处罚。 人参的征收则稍有不同,通常由吉林将军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信票来进行开采,每个信票约定采集的数量。采集周期并非每年都有,通常会根据当年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调整。 这些贡品的征收体系显示了清政府对盛京物产的重视,并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采集和管理,确保贡品的稳定供应。 # 2. 各省上交户部物产 除了盛京地区,其他省份的贡品也非常重要,按照《皇朝文献通考》的记载,各地贡物的种类和数量如下: - **直隶**:主要贡献榛栗、黄栌木、芝麻、白盐和砖盐等物品。盐的交纳并非每年都有,通常在需要时按规定量交纳。 - **江苏**:提供了大量的铜、银、桐油、红铜等矿产资源,此外还有棉布、灯草、白蜡等物品,种类繁多,且贡品没有固定的标准,通常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酌情上交。 - **安徽**:贡品包括银硃、桐油、铜、明矾、乌梅等物品,还有白蜡、黄蜡、高锡等,数量和种类也较为庞大。 安徽省每年还要进贡六安茶,专门由礼部收纳,尽管礼部不是主要的贡物管理部门,但某些特定贡品由其负责接收。 二、非义务性进贡 与义务性进贡不同,非义务性进贡的形式更为随意。一般情况下,当地方丰收、节庆期间或皇帝巡视地方时,地方官员都会送上进贡,以表忠心。 在康熙时期,非义务性进贡的物品主要以食物为主,如粮食、水果等,用以满足皇室的日常需求。此外,还包括一些珍稀物品和吉祥物。盛京地区的官员会定期向皇室赠送物品,但这些贡品并非由中央政府规定,纯粹是地方官员自愿奉献。 非义务性进贡并无固定的形式,数量也较少,主要集中在丰收季节或特殊节日里。比如,在粮食丰收时,地方官员会献上部分优质粮食,向皇帝汇报当地的农业成果。这类贡品的数量不及义务性进贡,规模较小,且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三、节日进贡 节日是非义务性进贡的一个重要时机。清朝的节日进贡主要集中在元旦、端午和万寿节。元旦和端午的进贡较为简单,主要是表忠心和表达节日祝福。这些进贡形式不如万寿节隆重。万寿节是康熙皇帝的生日,官方对这一节日的庆祝非常重视。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官员们会进献更为精致和丰盛的贡品,作为对皇帝的祝寿。万寿节进贡的物品种类丰富,包括各地的特产和珍稀之物,象征着官员的敬意与忠诚。 四、进贡物品的收驳 对于官员的进贡,康熙帝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义务性进贡,由于这些贡品是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交纳的,它们会被照单全收,并用于国家日常消费。而对于非义务性进贡,皇帝会根据物品的性质来决定是否接受。如果是京城附近没有的珍稀物品,通常会接受;而若是京城已有的,或者是从其他地方购买的物品,皇帝有时会选择拒绝或者仅部分接受。 结语 清朝的官员进贡制度体现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官员进贡分为义务性进贡和非义务性进贡两类,前者主要用于满足国家需求,后者则是官员自愿奉献的物品。随着时间的推移,非义务性进贡逐渐发展成一种固定的政治行为,尤其在雍正时期成为一种政治义务,到了乾隆年间,进贡达到了顶峰,然而到了嘉庆、道光年间,这一制度开始逐渐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