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文物保护中心精心整理一批革命文物,严谨考证革命文物来源,查证史实,并上报至山东省文物保护修复与鉴定中心评审,经鉴定,11件(套)被定为等级革命文物。
革命文物
01
二级革命文物
1.抗日战争时期马石山惨案日军暴行罪证照片;
2.抗日战争时期于克恭同志用过的茶具;
3.1946年《乳山县第一届第二次议员大会摄影留念》照片;
4.解放战争时期许成光的证件(一组4件);
02
三级革命文物
1.抗日战争时期李文栋的左轮手枪;
2.解放战争时期小青岛村全体人民誓书照片;
3.解放战争时期牟平县支前指挥部赠扬名东海奖旗;
4.20世纪40年代文化光辉奖旗;
5.20世纪30年代新儿童的典范奖旗;
6.抗日战争时期东海区牟海渔盐民抗日救国会第二分会印章;
7.1958年王永双立功登记表。
乳山拥有悠久的革命历史,从清末宋煊文领导群众抗捐税斗争,到北伐战争时期于寿堂、于洲领导驾马沟农民暴动,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段成斋领导群众冯家集农民暴动,充分证明了乳山人民群众具有优良的斗争传统。从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境内成立早期党组织以来,革命斗争此起彼伏,革命火种遍布境内,历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烽火,红色基因已经深深融入乳山人民的血液,传承不息。这次革命文物等级评定,是对乳山丰富的革命历史的充分肯定,是对革命志士壮烈事迹的高度赞扬,是对优良革命传统的传承和发扬,更是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鼓励和鞭策。
乳山市文物保护中心将分期详细介绍新评定的等级文物,敬请关注。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各种革命历史线索,踊跃捐赠革命文物,进一步挖掘和传承乳山光辉的革命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