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实行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其中汉族主要采用一夫一妻多妾的形式。正妻在家中享有最高地位,掌管内务,因此许多女性都渴望获得这个位置。然而在封建礼教的严格约束下,女性的社会地位普遍较低,婚后通常要遵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规矩。对于不守妇道的女性,比如像《水浒传》中潘金莲那样行为不检的,往往会受到严厉惩罚,甚至被施以浸猪笼的私刑。这些现象深刻反映了当时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女性一生只能从一而终。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民族的婚俗存在差异,虽然元朝、清朝等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也沿袭了一夫多妻制,但都保留着各自独特的习俗,其中不乏一些陋习。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疆域最辽阔的王朝之一,特别是成吉思汗率领蒙古铁骑横扫亚欧大陆,建立了横跨欧亚的庞大帝国。这位草原霸主有个特别的习惯:每征服一个地方,就会掳掠当地女子为妻,让她们为自己生育后代。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他的子孙遍布世界各地。实际上,这种习俗在蒙古族中相当普遍,不仅成吉思汗如此,普通士兵在战胜后也会抢夺当地女子为妻。这与蒙古族特殊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
蒙古族以部落形式聚居,部落成员之间多有血缘关系。他们严格禁止近亲通婚,而草原上部落之间距离遥远,交往有限,这就导致婚配困难。长此以往,部落人口会逐渐减少。为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抢亲习俗。由于难以通过正常途径与其他部落联姻,一些男性开始打起了迎亲队伍的主意。他们会在新娘前往夫家途中实施抢劫,主要目的就是抢夺新娘作为自己的妻子。许多女子就这样被迫与素不相识的男子成婚生子。
成吉思汗本人就曾深受其害。他新婚不久,妻子就被敌对部落抢走。盛怒之下,他带人攻入那个部落救回妻子,却发现妻子已经怀孕。为泄心头之恨,他屠灭了整个部落。后来当他统一蒙古各部后,立即颁布法令严禁抢亲,违者处死。这道禁令虽然遏制了抢亲陋习,但蒙古男子仍需娶妻。于是他们转而从战争俘虏中挑选女子为妻,这样既不违反法令,又能解决婚配问题。这个转变让蒙古女子免受抢亲之苦,却让被征服地区的女子遭了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