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初的授衔方案中,刘少奇也是13个元帅人选之一。
刘少奇(1898—1969),湖南宁乡人。1921年春,他和任弼时、罗亦农等赴莫斯科劳动大学学习,同年冬入党。
1922年夏回国后,他在上海参加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工作,从事工人运动,参加领导过安源工人大罢工、五卅运动。
1925年5月,刘少奇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副委员长,1926年5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兼秘书长,同年10月,任湖北省总工会组织部长、秘书长,参加领导武汉地区的工人运动。
1927年1月,他和李立三等领导武汉工人、市民,收回了汉口英租界。
1927年5月,在中共“五大”上,刘少奇当选为中央委员,后到上海、华北、东北等地,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1931年1月后,刘少奇曾任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职工部部长、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是中国工人运动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
1932年冬,刘少奇来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任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1934年4月,调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1934年10月,刘少奇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先后任红八军团、红五军团中央代表,红三军团政治部主任等职。
遵义会议上,他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他同张国焘的右倾分裂主义作坚决的斗争。
长征到达陕北后,他继续领导工会工作,任全国总工会西北执行局委员长。
1936年春,他出任中央北方局书记,先后在天津、北平、太原、临汾等地领导北方局的工作。
抗战初期,他领导华北地区的敌后抗战。
1939年,他进入华中敌后,到新四军江北指挥部领导皖东军民开辟抗日根据地。
1940年,刘少奇任新四军和八路军华中总指挥部政委。
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政委、中央华中局书记兼中央军委华中分会书记,同新四军代军长陈毅等领导整编部队,坚持华中敌后抗战。
1943年,刘少奇任中央军委副主席。
抗战胜利后,在毛泽东赴重庆同蒋介石谈判期间,刘少奇代理中央主席职务。
解放战争时期,刘少奇继续担任中央军委副主席,并兼任总政治部主任,参与制定夺取解放战争彻底胜利的重大战略决策。
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
按照当时的授衔,刘少奇授予元帅军衔是完全够条件的,但因转到了地方工作,刘少奇等人自觉放弃军衔的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