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各省官员按照品级和职务的不同,分为封疆大吏、地方大员以及中下级官员等多个层次。在这个体系中,通常将军、总督、巡抚、提督这些高级官员归为第一档,被称作“疆臣”,而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官员则属于第二档,即地方大员。
然而,尽管学政和提督都是地方大员,而且二者并没有固定的品级,我们不禁要问:在这些地方大员中,提督学政的地位到底是高于布政使,还是反过来呢?相信大多数读者会认为布政使应当在学政之前,毕竟布政使的品级是从二品,远高于学政。但事实证明,这种看法并不完全准确。从清朝的官制来看,学政在某些方面实际上更具优势。
学政这个职位,是清朝特有的官职,但其职务并非清朝所独有。在明代,负责科举考试及学校事务的官员被称为“提学御史”或“督学道”,具体设置根据各省的情况而定。尤其是在明中期以后,督学道的设置更加广泛。作为“道员”级别的官员,督学道的上级主管是布政使衙门,职责主要涉及财政、民政及其他行政事务,与其他道员职务没有本质区别。
清朝初年,沿袭了明朝的制度,在各省设立了提学御史或督学道。随着科举制度逐渐完善,督学道的职能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雍正四年,朝廷经过多次讨论,决定提升督学道的层级,将其改为“提督学政”。
提督学政一职与原先的督学道相比,发生了显著变化。督学道的品级通常为三品至五品,而改制后的提督学政成为中央直接派遣的官员。换句话说,学政不再属于地方派遣干部,而是直接受中央管辖,成为中央直派的领导。这一改变,也使得提督学政的政治地位得到了实质性的提升。简单来说,雍正时期的学政,不仅仅是地方官员那么简单,而是具备了中央官员的特殊地位。
那学政的原品是什么呢?在雍正时期,各省学政的选拔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程序。学政的候选人往往来自翰林院、詹事府以及六部的郎中、员外郎等职务。可以说,无论是翰林院的编修和侍读,还是六部司官,其品级通常在七品至四品之间,甚至有时还会低于督学道的原品。
到了乾隆时期,学政的选拔标准变得更加严格,几乎所有学政的候选人都需要来自翰林院,且仅有翰林出身的人才有资格担任学政。因此,学政的地位逐步得到进一步巩固。
从品级角度看,布政使的品级无疑高于学政,布政使为从二品官员,而学政的品级通常较低。布政使属于地方行政官员,其任职难度极高,但与学政相比,布政使的任职条件相对宽松,可以由进士、举人,甚至捐纳出身者担任。布政使的主要职责是主管民政,相当于现代的副省级干部,权力较大,但其选拔不要求一定的特殊背景和出身。
而学政则不同,它是中央直接派遣的官员,负责科举、教育等事务,和地方行政没有直接联系。虽然布政使掌握着地方财政和行政事务,但学政的工作独立于地方政府,不能受督抚的干扰,这也使得学政在某些情况下拥有了比布政使更大的权力。
有趣的是,布政使虽然品级较高,但其权力却受到督抚的制约。雍正时期,为了加强对督抚的监管,朝廷扩大了密折制度的适用范围,将布政使和按察使也纳入其中。密折制度赋予了学政与布政使类似的向皇帝直接报告的权利。然而,即使如此,布政使和督抚之间的上下隶属关系使得布政使很少敢与督抚发生直接冲突,尤其是当督抚的行为未触及学政的利益时,学政也不会轻易与其对立。
此外,在清朝的官场中,官员的出身对其地位有着显著的影响。即使一位官员的职级较高,如果其出身背景不够显赫,依然可能被同僚轻视。相反,如果某位官员出身高贵,即使暂时职务较低,也会受到更多的尊重。清朝社会中对学历和出身的歧视非常普遍,官员们的职位不仅仅取决于能力和业绩,出身背景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学政的品级低于布政使,但学政在许多方面却拥有布政使所不具备的优势。首先,学政是由皇帝直接任命,且任期通常为三年,因此,学政并不受督抚的控制或制约。学政的职务相对独立,能够直接向皇帝报告地方上的问题,不受地方大员干预。其次,学政还具备了监督地方大员的权力,能够在必要时向皇帝揭露督抚或布政使的不当行为。历史上,学政成功扳倒督抚的案例并不少见。尽管这种情况并非普遍发生,但学政依然能够在需要时利用这一权力,形成对地方大员的制衡。
再者,学政的“人脉”也为其提供了特殊的优势。学政大多出自翰林院,翰林院的成员在仕途上的前景普遍较好,有更大的升迁机会。学政任职期满时,往往能够升迁为更高职务,如内阁学士或部院堂官,这些都是布政使所无法企及的高度。
根据《大清会典》的记载,清代各省大员的排名为:将军、总督、巡抚、提督、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由此可见,即使在法定的排名中,学政也排在布政使之前。因此,从多方面来看,学政的地位可以说是高于布政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