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以来,茶叶在国计民生中占据重要位置,显现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宏观到局部的统筹性、计划性、协调性发展状态。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边销茶就出现在中茶公司筹组的宏观计划中。

1949年12月4日《人民日报》,登载了“财经委员会命贸易农业两部筹组中茶公司”的消息,主要内容为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批准1950年全国茶叶生产经营计划,同时命令贸易部、农业部迅速筹组中国茶叶公司,由当时的农业部副部长吴觉农担任总经理。在这篇报道中,对毛茶生产、加工,还有茶叶贸易等工作均作出指示:“在贸易方面,扩大对苏联之销售,苏销全部由国家经营;维持并扩大对非洲的销售,国家与私人均得经营;内销仍以私人为主,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调剂市场;取消过去边销的引岸制度,准许私人自由经营,但因边销有关对少数民族的政策,而且积压基本甚大,私人力量有限,故国营商业应大力经营;侨销有关外汇和海外侨胞营业,仍须奖励并扶助私人经营。”可以看出,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不仅重视茶叶经济的作用,更针对茶叶外销、边销和侨销做出相应的政策导向或行政指令。而在茶叶边销方面,国家既考虑到此时边销茶的生产主体为私有经济企业,但边销关系到多民族之间的和谐、团结,还有社会民生的持续稳定,因此国家虽然没有像对苏联、非洲等国的茶叶贸易那样,要求必须“国家经营”,但也提出了国有企业参与并主导边销茶生产供应。而在进入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公有化时期,国有茶企便承担起边销茶生产供应的责任。如雅安藏茶,在50年代初期,有国营的西康省茶叶公司、国营雅安茶厂,也有义兴、孚和、天增公等从民国时期走来的私营茶号等。到了1958年,所有的私营茶号都在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中退隐,仅有雅安茶、荥经和天全等三家国营茶厂,充分体现国营茶企在边销茶生产供应中的主导作用。这也与1949年12月4日《人民日报》上政策导向相符合,特别为国家宏观计划,也就是茶叶的统购统销的计划生产供应政策实施提供了保障。


进入50年代,所有关于茶叶生产、收购与销售的宏观政策,都是下达给各省市政府部门和国有茶企。如1952年3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贸易部所下发的《关于一九五二年茶叶生产、收购工作的联合指示》。虽然这份文件是面向全国各茶产区并侧重茶叶生产及收购,但文件开头就提到:“新中国两年来的茶叶生产,在各级人民政府正确领导,全体工作人员和茶农的积极努力下,已获得迅速的恢复与发展。一九五二年为满足外销茶叶的需要,调剂国内市场并保证对兄弟民族的茶叶供应,全国茶叶的生产应在一九五一年的基础上增产百分之二十七。”文件中所说的“保证对兄弟民族的茶叶供应”,就是指边销茶的生产供应。


这一时期雅安,正是如此。在1950年到1952年间,从党中央到地方政府,分别制定了恢复发展边销茶生产的方针政策,强调“要照顾茶农和茶商的利益”,“安排好粮茶比价”和“扶持正当茶商”,明确规定了茶叶和土特产的交换比价。对前期部分茶商的茶叶积压严重而无法进行再生产现象,西康省政府出面,由国营贸易公司和进藏部队大批量收购这些积压的茶叶并在收购价格方面,从当时的市场价每包茶四升半大米提高到六升半大米,让茶商既盘活了资金,还有余利可赚。使得雅安多数茶号的生产加工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纷纷投入雅安藏茶的生产中,以实际行动完成这一时期雅安藏茶所承负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大大激发了茶号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雅安茶叶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随之,雅安藏茶产业就出现一个“大力发展茶叶生产,保证边销”的发展新机遇、新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