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近日,湖北咸宁通山县的阮先生求助,他与女友生育一名女婴后,发现女友与他人婚姻存续;女友回归原本家庭后,他自行抚养孩子5年多,现在面临落户、入学难题。
12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先后联系当地妇联和户籍、民政部门,多部门正介入协调处理该事件。
与女友产女后得知对方未离婚
5年后孩子面临落户入学难题
阮先生告诉记者,他是1972年生人,几年前在外打工时,认识了1988年出生的郭女士。两人相恋之后,于2020年在医院产下一个8斤重女婴,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了阮先生、郭女士为孩子的父母。

孩子出生时照片(受访者供图)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受访者供图)
“我们抱着孩子去打疫苗、上户口,派出所需要出示结婚证。她才告诉我,她还是已婚状态,跟前夫没有离婚。”阮先生说,两人商量决定,先等郭女士离婚,两人再去领结婚证,再给孩子上户口,之后事情一直被拖延下来。
“她一直在我老家带孩子,直到2023年,她的丈夫要告她重婚罪,我俩发生矛盾,她回归了原来的家庭。”阮先生说,他向郭女士提出,孩子由郭女士带去抚养,他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郭女士没同意。
之后,阮先生与郭女士相互删除了联系方式,阮先生一直在外打工,孩子由他的哥哥帮忙抚养。
“孩子现在已经5岁多,即将上小学了,不得不想办法解决问题。”阮先生说,他已经50多岁了,目前一个月能挣7000多元,两个儿子30多岁了没结婚,家里还背着房贷,带孩子的哥哥也60多岁了,他曾想过把孩子送往福利院,但还是舍不得。
“我实际上陪伴孩子的时间不多,但每次跟家里打视频,她跟我都很亲,不停地喊爸爸。”阮先生说,他咨询过派出所,被告知需要进行亲子鉴定,证明是父女关系后,可办理户籍;如果证明不是亲子关系,事情会比较难办。
职能部门多方回应解决办法
县妇联已介入帮助处理
“不晓得需不需要找到郭女士配合,也不晓得她愿不愿意参与这个事。”阮先生说,无论孩子最终鉴定结果是不是亲子关系,他都愿意抚养,但他不知道事情会怎么发展,该如何去办理这些事宜。
12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通山县黄沙铺镇派出所户籍科,就阮先生的问题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非婚生子女,有出生医学证明的话,可以落户在女方名下;如果需要落户到男方名下,需要男方与孩子进行亲子鉴定,证明亲子关系。
“如果鉴定结论是亲子关系,不需要女方配合,直接就可以上户。如果不是亲子关系,孩子的户口只能上在集体户口,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通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阮先生的这种情况,需要在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如果不存在亲子关系而阮先生希望继续抚养孩子,则需要郭女士配合,由郭女士和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出面,通过公证的方式签署放弃抚养权声明,之后阮先生再通过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
通山县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将主动联系阮先生了解情况,协助妥善解决孩子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