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广东省商品零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餐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住宿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

当中提到
茶位费、服务费
需提前告知并公示标准;
商品会员价和非会员价
字体大小应一致;
住宿场所单独计费的酒水饮料
应明码标价、并主动告知
……

明码标价细化到食材
优惠活动规则要明确
餐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提出,经营者应通过纸质菜单、电子屏、展示牌、智能化终端、网络页面等显著方式明码标价,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消费者点餐前能清晰知悉价格。价格变动时需及时更新。经营者应标明菜品名称、价格、计价单位、主要食材。因食材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同的价格分别标示,以示区别。进口食材需注明产地。
值得注意的是,该份行为指引还提出,若收取服务费、茶位费等附加费用,需在消费者点餐前明确告知并公示收费标准。此外,套餐优惠需列明包含的菜品及单价(套餐价格应等于或低于相应各菜品价格之和);时段折扣(如“下午茶半价”)需标明具体时段;满减活动需注明使用条件及有效期。套餐价需明确包含的菜品及分量。海鲜食材若存在活鲜或冰鲜有明显价格差异的,应分别标注价格,不得模糊表述。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餐饮,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同一标价方式上,可以同时标示会员价和非会员价,但标示应当做到清晰醒目,标示会员价和非会员价的字体大小应当一致。
经营者在住宿场所内对提供的酒水饮料、食品等商品或机动车停放服务单独计费的,应当明码标价,并于消费者入住时主动告知。
事关茶位费
广州正积极探索
茶位费源于广东早茶文化,最初是茶楼为覆盖场地、茶具、服务等成本而收取的费用,与“一盅两件”的传统饮茶习惯相伴相生。然而,随着餐饮业态多样化,茶位费逐渐从茶楼扩展至火锅店、快餐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演变为不论是否饮用茶水、均按人头收取的普遍性费用。
近年来,消费者对茶位费的不满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收费不透明,结账时才知晓被收取费用;二是强制收取,不论是否喝茶、是否实际使用餐具,都被统一收取茶位费,涉嫌“霸王条款”;三是收费标准不一,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缺乏统一规范。
针对茶位费的争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茶位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而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由餐饮业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餐饮业经营者须尽到明码标价和提前告知两大义务。
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收取茶位费,但地方立法已在积极探索规范路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将“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列为预备项目,并通过问卷调查广泛征集公众对茶位费的意见。随后发布的《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广州早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清晰方式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并提供多种茶饮供消费者选择。

此次《广东省餐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对茶位费等附加费的规范,从早茶行业拓展至全省餐饮行业,并进一步强化了“事前告知、明码标价”的核心要求,为全省餐饮行业茶位费规范提供了统一指引。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邮件发送至:gdsjj_dengchunfeng@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方+、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