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为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和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对艺术、体育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招生高校是本校艺术、体育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艺术、体育类考试招生章程、方案、细则等在内的相关招生办法须经高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各市(州)负责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笔试科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州)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实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实维护考试安全稳定。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时,各县级招考机构要根据辖区内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人数,选派熟悉业务的在职在编干部担任领队,负责本辖区考生的管理、考试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承办相应艺术、体育类考试项目的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考点要高度重视艺术、体育类考试招生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艺术、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组织、监督本校承办的考试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严管考评人员
严格落实考评人员回避制度、“黑名单”制度,以及考生、考场、评委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考评应做到独立评分、及时核算,建立异常评分监测复核机制,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评人员遴选标准为: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管理,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业务熟练,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教龄、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考生之间无近亲属关系,指导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教师。所有考评人员均需参加考前培训,不合格不上岗。考评人员若有不服从管理、违反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的行为,省招生考试院将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并将违规违纪情况通报所属高校,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考试组织
高校考点和市(州)考点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艺术和体育类招生考试组织有关工作要求,参照普通高考考务管理规定,细化完善试题试卷流转、保管等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考务工作培训,确保考务人员熟悉考试招生政策要求、考务流程和制度规定,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因地制宜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强化入场安检和候考安排,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务实举措,严防考生替考、携带作弊工具、实施考试舞弊等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注重信息技术赋能考试招生,确保全流程可追溯、可复核。考试和评卷评分过程全程摄像,落实考点、考场标准化建设,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培训演练,切实提升视频采集的可靠性和高质量。视频录像及相关重要纸质资料须密封保存4年,已扫描的纸质答卷保存期为高考成绩公布后6个月,未扫描的纸质答卷、电子扫描答卷、音视频材料保存期为省级统考成绩公布后4年。
来源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编辑 何涛
二审 李劼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