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战争期间,我们面临的敌人不仅仅是日军,还有那些被称为“二鬼子”的汉奸和伪军,后者的数量之多甚至在某些战区超过了正牌的日军。因此,文艺作品中常有“一百多鬼子,二百多伪军”的说法。
根据我军统计,抗日战争期间,共有118万伪军被消灭或俘虏,而当抗战胜利时,依然有大量伪军在各地活动。1945年底,国民政府对伪军的统计显示,已编遣伪军人数为266608人,未编遣的为388495人,总数达到655103人。这一数据仅包括关内的伪军,且未统计各县的伪警备队和伪警察等地方武装力量。
伪军大致可分为几个主要集团,包括伪满军、伪蒙军、华北伪军以及汪伪政府的伪军。尽管有些伪军的名称表面上统一,但实际上,地域差异仍然十分明显。在战争中,伪军有的装备有可以进行机动作战的正规军,还有大量的伪警备队,他们与日军合作,负责地方守备和协同“扫荡”作战。
伪军的来源主要有几类:
第一类是整建制投敌的原国军部队,这些伪军通常拥有正规的军队背景和战斗经验,武器装备较为精良,战斗力相对较强;
第二类是日伪政权自主组建的伪军,如伪华北治安军(即绥靖军),这些部队有正规的训练模式,但战斗力较弱;
第三类是日军收编的原土匪和游杂武装,这些伪军的战斗力参差不齐,有些强大,有些却很脆弱;
第四类是日军所设立的伪警备队,骨干成员多为汉奸、地痞、恶霸,这些伪军兵员不仅通过招募,还会大量拉壮丁补充。由于伪警备队的组织通常深耕本地,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比正规部队更难应对。
至于伪军的武器装备,除了日军提供的少量日式武器外,更多的武器来源于投敌的原国军所带武器,或是日军缴获的国军装备,甚至包括原本属于地方土匪、恶霸的武器。日军还曾将缴获的英军武器配发给伪军,少数伪军甚至能够从欧洲进口武器,而一些地方伪军也有自建的小型兵工厂。然而总体而言,伪军中的日式武器数量较少,主要装备还是国军的老式武器以及各类杂牌武器。
伪军的武器装备情况不一,原国军部队投敌后的伪军和伪军中的精锐部队装备相对较好,除了轻重机枪外,部分部队还装备有火炮。而地方性的伪警备队,通常装备步枪,且只有少量机枪,由于日军对伪警备队的戒备,子弹往往配发较少,因此这些伪军的武装较为简陋。由于伪警备队和日军关系较为密切,它们的作战依赖性较强,反而比一些独立的伪军部队更容易被指挥。
尽管今天的影视剧常常将伪军描绘为战斗力低下的形象,但实际上这种看法并不完全准确。某些伪军拥有较强的正规军背景,武器装备优于我军,且依托坚固的城防工事,使得我们很难轻易击败他们。此外,伪军最大的优势是对本地地理和民情的熟悉,这使得他们在协助日军占领、控制及压榨当地百姓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因此,伪军的存在对抗日武装力量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不能单纯地认为伪军的整体战斗力不如日军,就低估了他们的威胁。以一个县城为例,日军驻扎的可能只有一个加强步兵中队,凭这几百人无法控制整个地区。然而,伪军却能配合日军形成一个完整的防线,在县城内外设立多个要点和据点,使得日军的兵力得到有效释放,进一步加剧了我军的作战难度。
例如,1942年底冀鲁豫区的日伪据点就有1098个,其中常驻日军仅6300人,相当于一个旅团的兵力,而伪军则高达6万多人,这些伪军中许多是原国军投敌的正规部队,具有一定的作战能力。对于日军而言,他们能够通过伪军的存在集中更多兵力在大城市周围进行大规模“扫荡”,而不必分散精力守卫各个据点。
因此,伪军的存在不仅仅是它们战斗力的强弱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们通过解放日军兵力,助长了日军的机动作战能力。而对于缺乏足够重武器和弹药的我军来说,面对伪军控制的碉堡、城防等工事,在短期内难以打破其防线。
进入抗战后期,伪军的清除成为我军作战的重中之重。八路军对于伪军采取了“争取同情分子,控制两面派,打击坚决作恶的分子”的方针,除了对伪军进行军事打击外,还在政治上通过瓦解伪军的内部分裂,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最初的伪军中,确实有不少是铁杆汉奸、恶霸流氓,但随着战事升级,日军通过掳掠、威胁等手段招募了大量伪军,因此部分伪军是可以争取的。
敌后武工队的主要任务并非直接作战,而是进行敌伪工作,动员民众、破坏敌人的统治、积蓄抗战力量。尽管有些伪军可以被争取,但那些骨干分子和完全投降的汉奸却是必须清除的对象。
这些铁杆汉奸,往往比正牌的日本鬼子更加狠毒,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毫不犹豫地对同胞下手。日军实施“三光政策”时,伪军常常充当重要角色,参与屠杀、掠夺。惨案如潘家峪,就是在伪军的协助下完成的,伪军不仅亲自参与屠杀,还残忍地刺死尚有生气的受害者。
因此,抗日时期,民众称日本鬼子为“鬼子”,而称这些汉奸伪军为“二鬼子”。这些伪军不仅残害同胞,还竭力为日本人效力,完全背离了民族的良知。在他们眼中,为了自身的利益,站在敌人一方是合情合理的。很多所谓的“文化汉奸”更是通过文章、言论为自己的行径辩解。
但事实上,这些人背离了民族的良知,背叛了自己国家的利益。虽然有些人常为他们辩护,称他们是“迫不得已”,但这一逻辑是站不住脚的。早在1938年,我国心理学家潘菽就分析过汉奸的心态,认为他们并非是受迫害的受害者,而是有着深厚的利己主义心理。选择与日本鬼子同流合污,就是选择了背叛自己的民族,站在敌人的阵营,剥削无辜百姓。
这些汉奸们,本质上是社会的毒瘤,是民族的腐败细胞。潘菽曾指出,汉奸们就像身体中的垃圾、废物,他们早该被彻底清除。这种分析在今天依然成立,历史已经证明,汉奸的行为不仅仅是背叛,他们的所作所为才是真正对民族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