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财政政策严密实施“量入为出”的基本原则,通俗而言,就是根据国家的财政收入来合理规划各项开支,确保支出不超过收入。除了在外用兵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年份,国库的收入与支出通常较为稳定。
在关于清代的国家财政收入及各省赋税情况的讨论中,之前已有御史发布过相关文章,这期将重点探讨各省每年的财政开支。由于涉及省份众多,详细列出各省数据不太现实,也不太符合读者兴趣,御史因此选取了江苏省这个典型且富庶的省份作为例子,来分析江苏一年的财政开支。
《大清会典》有言:“制天下之经费,凡国用之出纳皆权以银,量其岁之入,以定存留。” 这表明,各省的财政开支是有固定额度的,如果有特殊用途,必须向户部请示。朝廷明确规定了各省的固定开支,通常包括十二大项:
其一、祭祀之款
祭祀作为国家的大事,不容忽视。每个省的祭祀开支都由地丁银来支出,虽然在所有开支中排在首位,但实际花费不大。江苏省作为一个特殊的省份,祭祀开支并不完全由省财政承担,而是分配到江宁布政使司和苏州布政使司。江宁布政使司的祭祀开支为6434两,苏州布政使司为5854两,总计为12288两。
其二、仪宪之款
“仪宪”指的是各省举行各种礼仪活动及出版宪书等的费用,主要包括乡饮酒礼(宴请举人、贤者)、春年花鞭(立春典礼)、宪书刊刻费用及岁贡坊仪(设立贡生坊)等。江苏省的乡饮酒礼年用银562两,乡饮酒礼271两,春牛花鞭192两,宪书工价113两,岁贡坊仪763两,总计1901两。
其三、俸食之款
俸食即官员的薪资与生活补贴,虽然是各项开支中较大的支出,但与现代省级公务员的开支相比并不算庞大。江宁布政使司的俸食银为57319两,苏州布政使司为60556两,总计117875两。
其四、科场之款
科场费用包括文武科举考试的各种费用,如考官差旅费、科场供应银、举人宴席费用等。江苏省由于是科举大省,科场费用较为庞大。每年江苏省的科场费用合计约18640两。
其五、饷乾之款
饷乾即军饷,尤其是绿营官兵的俸禄,属于所有开支中最大的一项。江苏省的绿营官兵大约有4万人,每年的军饷共计为510148两,其中江宁布政使司为80346两,苏州布政使司为429802两。
其六、驿站之款
驿站费用包括各类交通工具的费用、船舶维修、雇佣费用等。江苏省的驿站开销相较其他省份较为庞大,年用银总额为115148两。
其七、廪膳之款
廪膳是指对生员的生活补贴,江苏省每年花费17904两用于此项开支。
其八、赏恤之款
此项费用用于奖赏孝子、贞女、节烈妇女及百岁寿者,每名给予30两银。此外,部分资金也用于孤贫救济。此项支出每年大致在12000两左右。
其九、修缮之款
修缮费用主要用于修缮衙门、文庙、官学等建筑。江苏省的修缮费用相对较少,年用银大约为1000余两。
其十、采办之款
采办是指采购各种贡品和物品,江苏省的贡品包括飞金、桐油、镫草等。年采购费用约为64408两。
其十一、织造之款
江苏省的江宁织造和苏州织造承担了大部分的织造任务,年用银总额为107833两。
其十二、公廉之款
公廉指的是地方官员及书院的经费支出。江苏省文官的养廉银较为高昂,总计为328048两。
综上所述,江苏省每年的财政支出总额约为1307193两。而根据乾隆二十九年的数据显示,江苏省的赋税收入为9234141两,支出仅占收入的六分之一,其余大部分上缴国库。这使得江苏省成为大清帝国经济最强的省份,创收最多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