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尚书》记载,周公东征时,他对投降的殷商贵族说道:“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典有册,殷革夏命。”其中“有典有册”意指已经有了用于记录的书籍和文献资料。这一说法引发了对商朝书写工具及其文献的深刻探讨。
史书中还记载,伏羲、神农、黄帝的相关书籍统称为《三坟》,而记载尧、舜、禹等事迹的则是《尚书》。夏朝的占筮方法有《连山》,周朝则有《周易》,商朝则有《归藏》等典籍。这些记载表明,不仅商朝已有“典籍”,实际上夏朝甚至五帝时期可能也早已有类似的书籍和记录。然而,问题在于史书记载秦朝的蒙恬才首造毛笔,传统认识认为春秋时期才有竹简和木简,那么商朝如何能有“典籍”呢?
通过甲骨文研究可以发现,商朝的书写系统远超我们的想象,绝不仅是我们通常认为的那么原始,也许这也解释了为何我们没有找到夏朝的文字。考古学家发现,商朝的书写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甲骨文,另一种则是铸刻在青铜器上的金文。而更为令人吃惊的是,商朝的日常书写竟然使用了“毛笔字”。
关于毛笔的起源,晋朝的崔豹在《古今注》卷下《问答释义》中记载称“蒙恬始造,即秦笔耳(即用兔毛、竹管制成的毛笔)。”唐朝李瀚在《蒙求》一书中也提到“蒙恬制笔,蔡伦造纸”。这些记载似乎让我们认为毛笔是在秦朝才有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已有证据表明,毛笔的历史至少已有4000多年。在石峁古城、陶寺遗址的发掘中,就发现了与毛笔书写相关的痕迹,尤其是在陶寺遗址中,发现了清晰的两个毛笔字迹,其中右边是“文”,左边则未解,可能是“尧”或“邑”,或是其他。
商朝时期,毛笔的使用更为广泛。殷墟曾出土一件大理石戈,上面刻有毛笔字;还发现过一把玉戈,上面有朱砂写成的11个字,这些都是商朝人用毛笔书写的直接证据。此外,甲骨文中有些边缘残留的朱砂痕迹,表明一些甲骨文是先用毛笔写好,再用刀刻的。而一些甲骨文没有刀刻痕迹,而是有朱砂痕迹,这或许意味着这些甲骨文是在“先写后刻”,或是用于“练习”的工具。
进一步研究发现,甲骨文中的“书”字、“史”字(其中有的解释认为“史”字与书写相关)以及“聿”字,都反映了当时的书写方式。特别是“聿”字,是“笔”的象形字,表示手持笔的形态。通过这些字形,便能看出商朝时期确实使用了类似毛笔的书写工具。
根据这些考古证据可以得出,商朝的确使用了毛笔及竹木简来进行书写,而秦朝的蒙恬所做的,最多也只是对毛笔进行了改良,类似蔡伦对纸张的改进。虽然商朝的竹木简由于易腐朽没有被大量发现,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存在。事实上,甲骨文中的“册”字,就是竹木简编成册的象形字,与后来的周代简书的形式一致;而“典”字则是双手捧书的形象。甲骨文还记录了商朝存在一个叫“作册”的官职,职责是负责竹木简书的书写,记录国内外事务。西周时期也有类似职位,称作“内史尹”或“作册尹”。
从这些证据来看,商朝不仅使用了毛笔,而且已经进入了竹简和木简的书写时代。甲骨文、金文和竹木简文书共同证明了商朝书写工具的高度发展。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疆域广阔的大帝国,商朝如果没有一套高效的书写系统,恐怕难以维持其有效的统治。
尽管竹简文书容易腐朽,考古学家未能发现更多证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商朝的竹简文书系统不存在。从史书记载来看,商朝有“典有册”,可见中国史书的可信度极高。竹简书写的出现,可能比商朝时期还要早,这也能解释为何夏朝的文字至今未能找到。竹简虽然容易腐朽,但它低廉的成本和高效性使其广泛使用,并成为古人记录历史的重要方式。通过竹简的传承,我们今天得以了解三皇五帝和其他历史事迹。因此,历史上的许多上古事件,或许并非完全口口相传,而是通过竹简记录并世代传承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