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在腐朽的清王朝末期,朝廷甚至允许“捐官”(有钱人可以买个官当当),然而,一个当了10年山东巡抚和10年四川总督的封疆大吏,死后竟然还欠了一屁股债,家里甚至拿不出给他办丧事的钱!这个人是谁呢?为什么会如此清廉?他就是清代的四川总督丁宝桢。
丁宝桢生于1820年,卒于1886年,字稚璜,祖籍江西临川
,贵州平远(今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牛场镇人。他是晚清著名的大臣,
勇于担当、清廉刚正,一生致力于报国爱民,
曾在山东和四川都成立“机器制造局”,积极推行洋务运动,并在四川改革盐业,堵死贪官污吏的发财之路,得罪了当朝权臣恩承,在京述职期间差点被暗杀。
据史料记载,咸丰三年(1853年),33岁时的丁宝桢才考中进士,这也是他第三次参加科举考试,应该说是“三试才中”,此后历任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岳州知府、长沙知府,山东巡抚、四川总督。
已任山东巡抚的丁宝桢为了保护山东人民不受西太后的贴身太监安得海的祸害,并为被其逼死的民女报仇,力排众议抢先下手杀了太监安得海,由此得罪了西太后。
当了10年山东巡抚之后,被慈禧招进宫,只要答应站在“后党”一边,便可入阁拜相,但丁宝桢不为所动,最终被明升暗降,派到内地四川当总督。
特别是在任山东巡抚期间,两治黄河水患,创办山东首家官办工业企业山东机器制造局,自造枪炮子弹,成立尚志书院和山东首家官书局,并在登州(今山东蓬莱)、烟台、威海等地建造炮台,兴办水师,抵御外侮。
任四川总督期间,改革盐政、整饬吏治、修理都江堰水利工程、兴办洋务,政绩卓著、深得民心,为国家民族立下了功勋。
光绪十二年(1886年),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去世,享年66岁。光绪皇帝追赠其为“太子太保”,谥号“文诚”,入祀贤良祠。丁宝桢去世后,山东、四川、贵州三省都要求将丁宝桢葬在自己的辖区,最终,由清政府决定将丁宝桢葬在了山东,并批准山东、四川、贵州省建祠以便当地人祭祀。
人非圣贤无高下,世代忠良不可差。
读书耕田不误时,精忠报国品自嘉。
廉洁奉公身高洁,尊老爱幼在天涯。
一旦蒙恩受命时,不负朝廷不负家。
这首诗也许就是对清代名臣丁宝桢的最好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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