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揽史说
编辑|星揽史说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
,在唐玄宗李隆基统治的开元年间,唐朝的社会经济和国势都发展到了极盛阶段。
姚崇字元之,本名元崇,陕州硖石人。生于唐高宗永徽元年,卒于开元九年,
终年72岁。
姚崇一生前后经历了四十多年的仕途生活,曾经三起三落。
唐玄宗即位以后,开元元年十月,姚崇第三次被召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位于诸宰相之首,成了辅佐唐玄宗的首批宰相中的杰出的一位。
姚崇根据自己多年的政治经验,
果断地辅佐玄宗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兴利除弊,革故鼎新,根除了唐中宗以来的许多弊政。
“首佐玄宗起中兴业”。
他从而被旧史誉为“善应变而成天下之务”的“救时之相”。
连任三朝宰相
姚崇,相继为武则天、唐睿宗和唐玄宗三朝的宰相,
亲身经历了自“武周”末年以来的中央政权内部的争权夺利的斗争,
看到了朝廷内部因外戚、宦官干扰朝政而引起的政局多变这一混乱局面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它既影响了朝廷内部文臣武将们的正常的升迁,也严重地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
开元元年当唐玄宗决定任用姚崇为宰相的时候,他没有立即感谢皇帝的恩典。
反而向唐玄宗提出了著名的十条改革建议。
具体内容就是:“政先仁恕,不幸边功,法行自近,宦竖不与政,绝租赋外贡献,戚属不任台省,接大臣以礼,群臣皆得批逆鳞,犯忌讳,绝道、佛营造,以禄、葬、阎、梁乱天下国家为戒。”
这十条建议,可以说是姚崇推行社会改革的纲领,
其中以政治改革为主体,也以政治改革为突破口。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姚崇的政治改革的基本情况。
被贬为申州刺史
第一,确定“宦坚不与政”“戚属不任台省”的原则,加强中央集权。开元初年,唐政权政治混乱,政局也动荡不安
。从武后末年以来,皇亲国戚多居台省要职,诸王又主典禁兵。
为了争夺权利,他们还常常与朝官相勾结,竞相为乱。因此,政变事件频繁不断地发
生。
从神龙元年(公元705年)正月至开元元年(公元713年)七月止,
在短短的八、九年
间,接连发生了五次政变。
面对这种政治局面,姚崇十分担心,坚决要求加以制止。早在唐睿宗统治时期,太平公主干预朝政。
宋王成器、岐王范、薛王业都掌握了国家的禁兵,威胁着中央政权。
姚崇联合宋璟“密奏请令公主往就东都,出成器等诸王为刺史,以息人心”。
结果昏庸的唐容宗非但没有听取姚崇、宋璟的建议,反而将姚崇贬为申州刺史。
这次上任宰相以后,姚崇没有首先考虑个人的得失,
再次向玄宗皇帝提出“戚属不任台省”的建议,以此来压制皇亲国戚的势力。
姚崇向唐玄宗劝谏道:两汉的外戚岳禄。王莽、阎显、梁翼专擅朝政,刮了刘家的天下,应该引以为戒;
而本朝中宗以来,韦皇后、太平公主祸乱相继,干扰朝纲,也应该作为深刻的教训。
为此,在开元初年,唐玄宗没有大封戚属。
据记载,王皇后之父王仁皎,仅历任将作大监,六仆卿等职,历史上称“仁皎不预朝,但厚自奉养,积子女财货而已”。
开元二年,唐玄宗还将可能危及皇权的儿介兄弟任命为外州刺史,
并规定诸王“不任以职事”,州中政务由长史、司马所理。
这样使他们在内离开中央政权,在外又无大权,消除了隐患,稳定了统治。
除此以外,姚崇还设法限制功臣的权势,把一些高官势盛的功臣也贬到地方任刺史。
例如,宰相张说因“密乘车出入王家”,姚崇怕他与诸王串通一气谋变,故将他也贬到相州做刺史。通过以上的一系列的措施,
有力地加强了中央集权,保证了朝廷内部的政治稳定。
倡导立法有遵,执法从严的原则,主张以法治天下,反对滥施形成。开元初年,朝廷内部的政治稳定以后,姚崇大力推行法律制度。
在法制上,姚崇虽然主张以法治天下,
但他反对严刑酷吏所实行的那种过分的刑威,反对那种搞得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的刑法。
唐武则天统治时期,任用了一批像周兴、来俊臣、索元礼等酷吏,结果搞了许多的冤案和假案。
姚崇在武则天朝任宰相期间,就曾奏请武则天注意这一情况
,他说:
“自垂拱以来,被售身死破家者,皆是枉告白诬而死。告者特以为功,天下号为罗织,甚于汉之党锢。陛下令近臣就狱问者,近臣亦不自保,何敢辄有动摇?”
姚危言意诚屡地向武则天启奏说:今日以后,臣以微躯及一门百口保见内外官更无反逆者。装反逆者实,臣请受知而不报之罪。
他以全家人的性命来反对严酷之法。
唐玄宗即位后,姚崇将“政先仁恕”作为十条建议中的第一条推荐给乡宗,希望他以仁义治天下,
主张创造一个相对宽容的、和谐的政治环境
。反对严刑峻法,提倡宽容和谐,不等于不要法律。
相反姚崇认为正常的法律是必不可少的,并且认为法律是保护国家、社会利益的根本
。姚崇主张立法必须依保护民益为宗旨,执法必须从亲近的人开始,这样才能起到实际效果。
开元二年,薛王李业的舅舅王仙童,倚仗权势
,直接危害百姓的利益,御史对他的违法行为提出了弹劾,王仙童将依法治罪。
可是薛王李业替他辩护,还请求玄宗皇帝给予从宽处理,
唐玄宗也念亲情,将此案交结紫微、黄门处理,并示意要从轻处理。
姚崇知道后上奏皇帝说:“仙童罪状明白,御史所言无枉,不可纵容。”
玄宗采纳了他的意见,
这样既处理了王仙童,也使得一些贵戚不敢侵犯百姓的利益,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主张“量才录用、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大力整顿吏治。在玄宗的大力支持下,姚崇果断地整顿吏治,
要求官吏必须廉洁自爱,为政公平,选拔任用了一批真才实学的官员。
他选拔官员,尤其注重才能,否则“虽资高考深,非才实者不取”。姚崇对张九龄提出的“用人当才,
为政大体”的建议十分赞赏,按照这个原则,注意在地方官中选拔使用一批官员。
对新选拔官员,姚崇不仅定期整顿、定期轮换,而且还重视对他们进行教育。
他告诫官吏要“耸廉勤之节,塞贪竞之门”。
做官要清明,他说:“内涵虚心,外分朗鉴,万物不可以匿作,众象无得以逃形。”不仅平时要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爱,而且还必须公平
,要“不差毫厘,使错铢不惑,轻重无疑,智不能矫,愚不能欺,存信去诈,以公灭私”。
根据自己的体会,姚崇向亡员们提出了做亡必须遵循的五条原则,即《五诫》,
为官吏们提供了必需遵守的具体的道德行为规范,为开元年间的政治清明奠定了基础。
而对那些靠亲朋故旧关照,毫无真才实学的官吏,姚崇是坚决不提拔,不使用。
开元二年,申王成义试图通过一个非正常的途径提拔他的府铼事阎楚珪为参军,唐玄宗对此事已经基本同意。
与此同时,宁王宪请求为姻亲薛嗣先授,接着是王皇后的同族,唐玄宗的“藩邸故吏”王仁琛也希望提升,
一时间,说情请托之风盛行,姚崇认为这样会破坏正常的吏治秩序,于是坚决反对。
姚崇与宰相卢怀慎上奏道:
“臣窃以量才授官,当归有司,若缘亲故之恩,得以官爵为惠,踵习近事,实紊纪纲。”
由于姚崇的极力反对和据理力争,使唐玄宗坚定了整顿吏治的决心,
扭转了开元年间不良的政治风气,开创了“量才录用,任人唯贤”的新局面
。
姚崇在开元年间就任宰相期间,在中央集权的加强、以法治天下和吏治整顿方面,做了许多的努力,革除了种种政治弊病,
开创了一种良好的政治风气,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开元盛世局面的到来,奠定了政治基础。
敢在皇帝面前谈迷信
历史事实也证明,开元后期,由于唐玄宗任用李林甫为宰相,政治上昏暗腐败,最终导致了唐朝由盛转衰的“安史之乱”。
从反面证明了姚崇政治改革的作用是巨大的。
姚崇的一生当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地方上做,所以他比较了解人民的疾苦。开元初年,姚崇第三次就任宰相以后,
他以通变实用的观点来处理国家的日常事务,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
特别是在处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问题上,
姚崇极力主张或“违经合道”,或“反道而适权”,都必须以保民为民为原则。
姚崇在开元初年推行政治、经济领域的改革措施,是有一定的思想基础的,
是与姚崇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和实用通变的政治观是分不开的。
有一次唐玄宗准备东巡洛阳,恰好存放上皇牌位的太庙自然倒塌了一部分,玄宗与诸大臣都惊恐不已。玄宗问宋璟等人这是什么缘故?
宋璟等人回答说这是天意,是神灵告诫皇上不要东巡洛阳。
玄宗又问姚崇,
姚崇没有从神、从天意的角度去解释太庙倒塌的原因,却考证了太庙殿的建筑历史。
原来太庙殿为前秦王苻坚时所造,经历隋朝至今,已经时间久远了,砖木腐朽以后自然倒塌。他对玄宗说:
“山有朽坏,尚不免崩”,何况房屋呢?太庙的倒塌与皇上的东巡,仅仅是偶然的巧合,不是什么神灵的明诫。
从中可以略见姚崇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一斑了
。另外,从姚崇的疑佛、灭佛的态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姚崇的唯物主义观念的雏形。
姚崇认为,信佛拜佛不是人们延长生命的武器,也不是保证国家安全的工具。
另外,梁武帝大建佛教寺院,提倡佛学,
而且三次舍身同泰寺,尽管如此,也没有能够挽救国家灭亡的命运。
近朝的太平公主、武三思、韦太后等人,都是虔诚的佛教徒,他们都没有能够避免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因此,信佛、拜佛是没有必要的,姚崇要求教徒们灭佛还俗,自觉投入社会生产活动。
结语
在姚崇不懈努力的改革过程中,唐朝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出现空前繁荣。
因此,可以说是姚崇的社会改革措施,直接推动了开元盛世历史局面的到来。
姚崇的这些经济改革措施,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开元年间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