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前所未有的政令,当时政府直接下令禁止民众过春节,并且实行了好几年,这一决策是否是政府脑袋发热下的突然决定?这一决策又带来了哪些影响?最后是如何收尾的?
让我们来到民国时期,当时南京国民政府下令废除春节,不过这一命令并不是突然颁发的,而是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思想铺垫。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便通电全国让以后都用阳历作为标准纪年,不过在当时的民间,无论是商业往来,还是节目、生日等还都是流行阴历,这也就有了所谓的“历法二元社会”之说。
到了1914年,这时是北洋政府执政了,鉴于民间还是多用阴历,政府鉴于:
“国民心理上仍不能举阴历观念进行铲除”。
便在全国推行了所谓的“新新年”,也就是将咱们的传统节目元旦安置到1月1日,传统的农历新年岁首则被改名为“春节”,也就是“旧新年”。就这样,在“历法二元社会”的基础上,此时的民国又形成了“新新年”和“旧新年”并存的格局。
为了推进“新新年”在社会上的普及,民国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将阳历的元旦(也就是新新年,后文将统一称为元旦)作为恭迎新年以及庆祝民国成立的重要节日,开始搞大规模隆重活动。
而面对春节(旧新年,后文将统一称为春节),在当时则出现了许多强制性禁止的个案,只不过还不是政府的政令,因为当时各地还军阀割据,常年战乱,政府暂时并无精力,也无实力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禁止春节活动。
不过虽然政治层面虽然还没有行动,但思想层面已有禁止春节的趋势,而且愈演愈烈。当时报道多将元旦称为“民国之新年”、“法定之新年”、“自由之新年”,顺着发展,渐渐元旦变成了新习惯,维新的象征,春节则被看成是旧习惯,守旧。
时间来到了1919年,这一年的五四运动极大振奋了中国人的民族情绪,随之,针对元旦和春节的讨论也开始大量出现,这些报道一面呼吁社会应该重点元旦,一面批评春节,甚至将其看作万恶之源。这里我们举《申报》为例看看看当时的情形。
《申报》当时对春节存在的大量习俗进行批判,首先是祭神,比如说财神,春节拜财神的习俗被看作是
“此所谓神,近于魔鬼,此所为祭,近于行贱。故无论于迷信,其居心之猥鄙”(申报1921年2月3日《打破迎财神之迷信》)
所以其认为迎财神必须要废除,不过的话就会使国人养成懒惰、愚昧的恶劣习惯,不仅不利于国家的发展,还有伤国体。
其次是春节时的礼仪和礼品,过年的习俗,大家也都知道一些,像是见到长辈磕头,平辈作揖等等。《申报》就这一形象做出这样的解释,磕头是:
“一种卑鄙龌龊的样子,是奴隶式的”
见到朋友作揖则是:
“如同摇尾乞怜”。(申报1921年2月3日《贺年的礼式应当要改良》)
所以无论是磕头还是作揖都应该废除,全部换成鞠躬。
礼品方面,则不应该总是送什么鸡鸭鱼肉,这会显得中国人只图一时口欲,而是应该多送一些陶冶情操的东西,像是什么书、乐器等等。
再有是压岁钱,为了将过年送压岁钱这一习俗移除,1922年2月2日《申报》发表了一篇叫做《新年赐钱小儿宜改良》的文章,列举出压岁钱的几大危害。
比如压岁钱会养成小孩贪利的坏习惯,不知道本能的尊敬长辈,而是将其当成换取财物的手段;压岁钱会小孩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有了压岁钱,小孩就会去买大量不干净的零食;甚至《申报》还说了压岁钱容易被小孩吞入腹中,危害极大。这些压岁钱的“危害”很多其实的过于宽大,当时我们也能从中看出当时舆论界的氛围。
最后我们在来说说娱乐方面,这个《申报》将一大矛头指向赌博方面,因为在民国时期,春节打牌赌博是重要的消遣方式,赌博当然是杀人利器,但是在但是,有些人则把赌博的危害于春节相挂钩。
从祭神、礼仪、压岁钱再到娱乐等等,当时的社会已经形成了春节的几大“罪状”:损害健康、浪费、养成中国人的劣根性。
不过有意思的一点是,虽然当时社会很多知识分子表面上对春节都嗤之以鼻,当时身在却无法拒绝春节。就比如周少英,他当时是社会教育团的,但春节来临,大家都为过年做各种准备时,他会去做露天演讲,演讲的主题就是反对春节,号召大家应该过阳历春节元旦。当时演讲结束后,他则回家接过猪头腊肉,为过春节做准备,并为自己辩解道:
“我亦未能免俗耳”(申报1928年1月28日《过年》)
不过对于一个几千年的节日,光靠舆论上的呼吁肯定是推进不下去的,于是政府和知识份子变开始考虑从政治上,采用行政手段来禁止春节。
特别是到了1927年,随着北伐结束,南京国民政府形式上统一了全国。(当然有人说要等到28年的东北易帜)随着政治上趋于稳定,“改革者”们纷纷开始呼吁政府下场对春节进行改革,或者说对让政府颁布法令来废除春节。于是,废除春节行动便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展开了。
为此,国民政府还专门颁布了几项政策,
首先是厉行国历,废除阴历,并将此当作是一种政治正确。随着阴历的废除,与阴历相关的各项节目势必要随之废除,可以说这一政策是废除春节的根本之策。
随之便是开始对春节假期的控制,寒假以元旦为准,春节期间正常工作,甚至在事业单位规定春节期间不得顺便请病假、事假等等。与之相对的对元旦假期做出了规定,以上海为例,1931年,元旦休业五天。
假期有了规定后,政府便开始针对过年习俗,或者按照当时来说称为“陋习”的各项活动做出规定,1930年1月,上海公安局规定不得放烟花爆竹、不得售卖春联、不得赌博等等。
政策规定好了就要执行了,从执行方面来看,国民党对其党员要求严格,甚至由此还发生了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1928年正月初一,恰逢国民党的总理纪念周,在这一天国民党党员柴致在路上遇到了其朋友,同为国民党的杨道中,不自觉的说了一句:
“恭喜发财”。
结果杨道中便将此事进行汇报,在经过国民党党内讨论后决定,罚柴致在总理遗像前罚站十分钟,反思自己的错误。
当然对普通民众,政府也有监督,像是1930年,上海有一家人在家因迎财神,被警察知道了,直接将这家给财神的所有供品都给没收了,不仅是给财神的鱼头,甚至装鱼肉的篮子都给没收了,给出的理由是谁让他有钱做这些事情的,另外还发了14块钱。
另外31年,有一个苦力春节时在门口放鞭炮,在抓住后开始狡辩,说他不是因为春节才在门口放炮的,而且因为他爸过生日,经过这一轮狡辩后,最后罚了3块大洋了事。
不过从这也能看出,警察对春节的这些违规出发是标准不一的,甚至是否处罚也全看警察心情,比如30年正月初二,有人在上海闸北放爆竹,却没有人管。
国民政府的处罚标准不一,选择性执法使得春节虽然在政治层面上被禁止了,当时春节期间的各项活动却在民间悄悄的进行,并且针对这一法令,民间反对情绪愈发强烈,有鉴于此,到了1934年,政府重新对此进行了规定:
“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多干涉”。
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废除春节”的政策在民间开始悄然解禁了,阳历元旦、阴历春节又重新回到了阴盛阳衰的格局。
其实对于国民政府“废除春节”政策失败,应该从中看到,对于政策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要尊重民众的生活习惯,特别是不能照单拳手西方的习惯,以此来做出一个欧化的中国。毕竟外国的月亮也不是比较圆。同时,旧的,不好的习惯改革也应该是渐进的,而不是一蹴而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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