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人士大夫不谈钱,其实,钱不是病毒,只要来源正,也不肮脏,没什么可怕的。
它只是商品的等价物,或说它只是一种特殊商品,有了它可以换来许多需要的商品。
当然如果你一呼百诺,需要的商品,不胫而来,钱对这种人毫无用处,还提钱干什么呢?
北宋名臣王安石在出任宰相、推行变法之前就已经是名满天下的高士。
他最大的政敌司马光曾说“方介甫自小官以至禁从,其学行名声暴著于天下,士大夫识与不识,皆谓介甫不用则已,用之则必能兴起太平”。
这种以天下为己任,备受民间景仰的人物,当然也要自持高远、远离物质欲望,时刻想着天下苍生。
王安石的确也能做到,宋代有许多关于这方面的传说。
如说他平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以及滋味如何,老婆给什么就吃什么。
王安石看戏的时候,如果粲然一笑,并非是受到戏剧的感动,而是他苦思的哲学问题,突然有了答案……
不过,作为政治家和变法的主持人的王安石是另一副样子,他没有生活中的“书呆子”气。
作为宰相的王安石是非常注重物质、极其重视钱的,他主张变法的核心就是弄钱,这也是他得到宋神宗信任的主要原因。
“弄钱”用比较雅的说法是“理财”。
在理财问题上,王安石与司马光曾发生一场争论。
熙宁元年(1068)宰相曾公亮鉴于河北大灾,要求取消郊祀之后对大臣的赏赐,这引起一些大臣的反对,在宋神宗面前争辩起来。
王安石反对,认为这没有几个钱,斤斤计较,有失大体,司马光赞成,他认为国库日益空虚,国用不足,上下都应该节俭,取消很好。
王、司马二人进一步申说自己的观点。
王说,国用不足是因为没有好的理财之人。
司马说,所谓“理财”不过是能够巧立名目、从人民身上尽情搜刮,最后使百姓困穷已极,流为寇盗。
王说这不是善理财,真正的理财是“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司马光马上指出这是汉代桑弘羊欺骗汉武帝的说法,又说“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
王安石不赞成这个意见,他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从当今经济理论看,王安石当然是正确的。
从生产角度来说,要增加财富就得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从金融学角度说,投资、财产的流转都可能产生新的财富。
列子早就说过“盗天地之时利”。
明代的刘伯温也有“古人盗天地,利源不可穷。今人盗农夫,岁莫山泽空”的感慨。
所谓“盗天地”就是向大自然索取,刘基告诫执政者不要老盯着农民家里那点可怜的坛坛罐罐。
可是所谓“生财”云云,也只是王安石的理想,在那时的政治和社会环境里,开拓性的“生财”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且王安石也没有这方面的操作规划,他的政治实践中的“生财”还是把老百姓的钱袋拿到国库里。
新法的确也贯彻了王安石的“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备边府库不可不丰”的方针。
其中绝大部分条款是与理财密切相关的。如“方田均税”“青苗”“免役”“市易”“免行”“均输”等都是着眼于“钱”的。
前三条是针对农民,其中免役也包括一些坊郭户;后三条主要是针对商人、手工业者和服务业者的。
新法最吸引人的就是苏辙所说的王安石“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
按照王安石的说法就是打破豪门富室的垄断和兼并,救民众于水火。
然而,新法不是取消或控制垄断与兼并,而是代之以国家的垄断与兼并。
如果说原来的垄断兼并没有国家强势的介入,不同的富豪之间还有竞争的间隙,而新法不同了,它是国家借助政权的力量推行的,这是铁板一块,毫无通融的。
例如青苗法,说是为了避免在青黄不接之时高利的盘剥,于是在春秋两季借钱给农民,半年归还,利二分(半年20%,全年40%)。
利率并不算低,而且还有的地方官擅改成三分;更可恶的是下指标,要求各地必须贷出多少钱,这样一来地方官员唯有硬性摊派。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借贷人有无需求,用行政的力量强制农民借贷。
苏轼的名诗《山村五绝》写的“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用娱乐诱使百姓借贷还算文明的。
免役法,如果光从字面上来看确是好事,这条法律把“差役”改为“雇役”。
前者是人民按户等轮流向国家服役;后者则是由朝廷出钱募人雇役。
人们按照产业的多少和户的等级(宋代按照拥有财产的多少把户分为若干等级)出钱代役,这钱就叫免役钱。
这种改变应该说是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的。
问题出在原来户等低的穷人,也就是在实行差役法时不充役的,如客户、单丁户、未成丁户、女户、坊郭户以及享有特权的官户、寺院户等,在实行免役法后也要按同等人户的免役钱之半交纳“助役钱”。
另外,在免役钱之外,朝廷又增加一个新的名目叫做“免役宽剩钱”。
也就是说在免役钱上要打出一些富裕来,以备天灾人祸,这个“富裕”规定为20%(执行中往往扩大到40%、50%)年年征收,与免役钱没有什么区别。
免役钱并没有按照朝廷的说法用之“雇役”了,地方官府的开支多仰赖这笔钱。青苗、免役主要针对的是农民。
“市易”“免行”“均输”都是管控商人的。
商人是四民之一,在皇权社会中也属合法的存在,但中国的政治传统就是只要国家发生经济或财政的困难,他们第一思路就是从商人那里弄钱。
王安石的理财也不例外。
市易法是建立“市易司”(首都)、“市易务”(边境和其他城市)市场管理机构,表面上说是通过国家干预(收购滞销货,引进紧俏货),防止大商人囤积居奇,垄断价格,起到“平抑物价,调剂供求”的作用。
后来这些变成了专门收购紧俏物,垄断货源、定价权,从商品的批发到零售都被官员操纵。
市易司等变成对商人横加索取的赚钱机构。
宋代本来属于官营的商品门类就很多(如盐、茶、酒、铁等),市易法等于官营市场的一次大膨胀。
免行钱也是针对商人的。
市场上商人除了交税外,还有一种额外的摊派,包括物品和人工。你要想免除这种摊派,可以交钱替代。
后来免行钱演变成入“行”钱,就是说你想从事任何商业或服务业活动都要交钱来买准入证。
《宋史·郑侠传》中说连挑水、卖粥、卖茶这些小商小贩,不交足了免行钱就不能开业。
均输则是设发运使,凡是上供物品(粮食是其中大宗),都要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原则的方针,节省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朝廷省钱。
本来宋代朝廷、军队所需采取许多市场化的做法,允许商人介入,这条新法也是一种“国进民退”罢。
上面对新法的主要条款作了简单的分析,可见其精神实质就是为朝廷弄钱,钱也的确弄到了。
从这个角度说,王安石变法是成功的。
元丰年间,宋神宗看着国库日益充盈,特别高兴,不仅多盖“御前封桩库”以储存财货,而且赋诗庆祝,并用诗句每字命名储物库。
诗云:“五季失图,猃狁孔炽。艺祖造邦,思有惩艾。爰设内府,基以募士。曾孙保之,敢忘厥志。”
每库以一字目之。又别置诗二十字分揭其上曰:“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遗业。顾予不武资,何以成戎捷。”共五十二库。
钱弄了不少,都储存了起来。民间乏钱,只好贱价出售自己的产品。
本来中国铜的产量就不高,宋代经济发达、商业繁荣,对于货币的需求量激增,所以国家铸铁钱、发交子都是为了补钱之不足。
新法不仅把力役货币化,连两税也从交粮改为交钱。青苗、市易、免行等新法都加剧了货币的流动。
王安石执政后还允许铜钱出口,日本、交趾、辽国等国甚至也用宋钱作货币。
国家从老百姓(包括大商人)那里搜刮了更多的货币,但朝廷都把这些储藏起来。
民间的钱越来越少,造成百物贱而钱独贵,特别是农产品贱,农民种粮不种钱,你让他怎么办?
这些(比如农产品贱)过去曾被历史学家当作熙宁变法取得的“大好形势”来评论的,不知道其中蕴含了多少农民的血泪。
钱贵有些手工业者则毁钱做器,可得利五倍。
如此则钱越贵,在这一轮轮的恶性循环中最倒霉的还是农民。
王安石之后,政坛虽然几经反复,但热衷从百姓手中弄更多的钱的政风仍是主流。
宋徽宗之时,上两代留下的铜钱还很充足,新党的末流权相蔡京夸称“今泉币所积赢五千万”,并倡导“丰亨豫大”(富足安乐)治国路线,抨击崇尚节俭的传统。
宋徽宗为此于政和七年(1117)下《诫谕不更改政事手诏》,其中的警句是“于太平丰亨豫大极盛之时。欲为五季变乱裁损之计”。
意思是说我们处在富足安乐的盛世,怎么能采用战乱时期小里小气的治国方针呢?
宋徽宗把这个诏书书写好,榜于朝堂,警告那些煞风景、反对他花钱的言官。
这样放开手花钱就成了宋徽宗一朝的执政主调。《宋史·蔡京传》中说:
和足以广乐,富足以备礼,于是铸九鼎,建明堂,修方泽,立道观,作《大晟乐》,制定命宝。任孟昌龄为都水使者,凿大伾三山,创天成、圣功二桥,大兴工役,无虑四十万。两河之民,愁困不聊生……而延福宫、景龙江之役起,浸淫及于艮岳矣。
令后世痛心疾首的造“艮岳”(特大御花园)、花石纲弊政就出现了。
前代的钱,造作了后世的业。
王安石搞变法赚的钱,宋神宗存起来,然后他的儿子宋徽宗花出去,只是没花在真正的用处而已。
#图文万粉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