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总督这个称谓在历史上常被人们提及,然而其实这只是一个通称,更正式的叫法应该是“湖北湖南总督”。在清初,湖广总督是最早的称谓,但在康熙二十六年后,正式确定为湖北湖南总督。这个变化源于湖广省的设立,这个省在元朝时期就已经存在,起初辖湖北、湖南、广西和广东、贵州的一部分。而明初,湖广省下设湖广布政使司,辖范仍为湖北、湖南两省。天启元年,为了应对西南战事,明廷设立了“四川、湖广、云南、贵州、广西五省总督”来统筹对战事的处理。
然而,到了清初,康熙年间,湖广省被康熙分割为湖北和湖南两个省份。湖北湖南总督的称谓成为正式定制的名字,总督的辖区仍包括湖北和湖南。康熙九年曾废除湖北总督,湖北、湖南由各自的巡抚管理,但随后在湖广总督的职位被恢复。直到康熙二十六年,湖广总督的名字正式变为湖北湖南总督,成为清朝管理湖北和湖南的官职。
这个变迁过程中有一些令人困惑的地方,尤其是为何通称为“湖广总督”而不是“两湖总督”?其实,这是因为在湖北、湖南两地原本是属于同一个省份,即湖广省。元初,湖广省成为全国最大的行省之一,辖范包括湖北、湖南、广西等地。明初,虽然湖广省被分割为湖广、湖南两个布政使司,但湖北、湖南两省仍属于湖广省的辖区。这也是为何通称为“湖广总督”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湖广总督这个职位在历史上曾有短暂的变化。在雍正朝,湖广总督曾兼任湖南巡抚,使得兼巡抚的情况在一段时间内存在。然而,到了光绪三十年,湖北湖南总督重新恢复,并且始终兼任湖北巡抚。这一时期湖广总督成为固定的官职,名义上辖湖北、湖南两省。
湖广总督的职能涵盖了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在清朝时期,这个官职成为管理湖北湖南两省的核心,总督负责统筹各项事务。虽然在康熙九年曾废除湖北总督,但后来仍被重新设立。这一时期,湖北湖南总督不再兼任湖北巡抚,而是分别由巡抚管理。最终在康熙二十六年,湖广总督的名字正式变为湖北湖南总督,为清朝时期管理湖北湖南的正式官职。
总的来说,“湖广总督”这个通称只是因为历史上湖北湖南原本属于湖广省,而在地域分割后仍然保留了这个称谓。在湖广总督这一历史变迁过程中,我们看到了行省分割、巡抚设立、总督兼任等情况,这些都是清朝时期政治管理体系的一部分。而湖北湖南总督成为定制后,为这一地区的统治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