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时期寡妇再嫁,被分为3大类寡妇,而且再嫁的要求都不同。历史上不管是哪个时期,基本上男尊女卑的社会现象都是存在的,而这一情况被体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的,还要说早年间人们对于寡妇的态度和要求了!要知道明清两朝都是将这种女子当时不祥之物去对待的。下面小编就开给你们讲一下我和此有关的习俗和事情吧!
而细数起来的话,清朝的思想作为更为激进一些。当初尤其是在安徽等南部地区,如果有寡妇不接受传统风俗的约束改嫁,那进家门都是没办法从正门进出的,而且她们出嫁还不能是在白天,必须要在晚上再嫁,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凶祸之事的发生。
实际上这种夫人也被大家叫做遗孀,而在广西等地,这类女子也被划分成了三大类。一是新婚后时间不长丈夫就离世的属于伞下寡,这种情况下的寡妇想要重新嫁人的话,是不被允许梳妆打扮的,新夫家一般都会像押罪人一般将其押回家里。
二是在生与了儿女之后夫君才死的算是鸳鸯寡,这样状况之下的寡妇如果想再嫁就一定要在前夫去世之后的四十九天忌日之内,趁着夜深跑去深山之中的草屋居住,这期间还不可以被人发现,等到时限过了才可以重嫁。
三是女子的丈夫是因发生意外才死的情况被称之为断桥寡,这一类的遗孀一般在人们的眼里都是被当作“凶险之物”来看待的,所以她们要想改嫁的话就比较困难了,首先需要独自到野外去住三晚,这中间不能见任何人,而且除此之外每天还必须把大树抱住睡觉,如此一来才足以化解身上的邪气。
大清时期的河南当地如果寡妇再嫁,也是被禁止在白天办婚仪的,所有的事宜都一定要在晚上举办才行,并且她们出嫁所坐的轿子也都是没有轿顶和布匹遮挡的。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前夫的魂魄跟随着进入新夫家。
除此之外每当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就必须要停止鼓乐的敲打,而且还不可以放鞭炮,最好是快速的走过去,这么做实际上是韵味要避免动静太大引起之前丈夫的不满。并且到了新的夫君家以后,寡妇还需要端上一碗粮食在椿树前面转上几圈。
不得不说清王朝统治之下基本上人们都会将丧失丈夫的女子当时“不洁”的东西去对待,这些人在很大程度上不管是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备受争议和压力的,不过从这点也能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无论是哪种社会局面下,男尊女卑的问题都是很严重的。
之所以会这么说,主要是因为单就大清时期方面去看,男子们一般在丧妻之后都能重新迎娶继妻,并且也不会被人非议,可是反观清朝的女人们明显地位就要低很多了。虽然说到了清末朝廷也激励寡妇再嫁,为此还专门为她们设立了贞节牌坊,可总的来说社会上的不公平现象还是依旧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