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最早提到中国人和日本人外貌的资料中,通常描述了这些民族的特征,这些观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了对这一问题的基本看法。例如,意大利的科萨利(Andrea Corsali)在1515年写的一封信中提到:他们非常勤奋,但从我们的角度来看,他们的面貌粗糙,眼睛很小。类似的描述也出现在葡萄牙船长欧维士(Jorge Alvarez)于1547年对日本人的评价中:中等身高,身体结实,工作非常卖力,是长相好看的白种人民族。
门多萨对中国人的描述也有些相似,尽管他指出中国人和日本人外貌上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中国人不蓄发造成的发型不同,但他认为在其他方面,两个民族在外形上并没有太大区别。他还特别提到,中国北方的居民往往比南方人个头更高。尽管东亚男性的外貌和欧洲当时普遍的审美标准(如苗条身材、大眼睛、高鼻子、胡子形状线条清晰等)不太符合,但他依然认为这些人身体健壮,外形令人愉悦。 在欧洲人对东亚妇女的评价中,普遍较为积极。耶稣会士曾德昭(Alvarez Semedo)认为,25到30岁的中国女性非常美丽,超过这个年龄则会变得不那么吸引人。1656年,荷兰公使纽霍夫(Joan Nieuhof)解释称,年长的中国女性只吃她们所能消化的食物,这帮助她们保持了苗条的身材。 更令人惊讶的是,除了长指甲的风尚外,东亚女性,尤其是来自上层阶级的女性,从小便要裹脚,以便让她们的脚尽量变小,走路时显得更为轻盈。利玛窦和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认为,这一风俗实际上是聪明男人的设计,目的是让女性无法自由走动,从而限制她们的行动。事实上,汉字安正是由女和家两部分组成的,意在表现对家庭的束缚。 尽管如此,许多欧洲人对这种风俗表示欣赏。例如,日本妇女被形容为身材匀称,肤色白皙,温顺且十分讨人喜欢,同时她们也被认为是极好的家庭主妇,尽管有一些严苛的社会规则规定丈夫如果因任何原因杀害妻子,将不受惩罚。 在这一时期,关于中国人和日本人属于白色人种的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与印度人的深色皮肤形成对比,耶稣会的巡回教士范礼安认为,在适应性传教方面,采用一种调和策略,并培养本土教士来传教,会更有成效。 然而,在中国南方,尤其是广东省的居民常被描述为肤色偏棕色。长期以来,欧洲人普遍认为住在赤道以北的地区的人肤色较浅,因此中部中国人的肤色时常被认为是黄色,即介于白色和棕色之间。而类似的说法也出现在荷兰人孟他努关于长崎的描述中,他提到:他们的肤色比其他印第安民族略白,但与欧洲人相比,皮肤则偏黄,缺乏生气。 医生恩格尔伯特·肯普费也强调:日本不同地区的人外貌存在显著差异。他认为,日本人大多数身材矮小、强壮,皮肤偏棕,眼睑厚重,眼睛显得狭长,鼻子扁平。然而,关于肤色的描述并非一成不变。比如,迪奥戈·德·库托(Diogo de Couto)认为,日本人的肤色要比中国人更白。到1735年时,耶稣会士杜赫德(Du Hald)已经提醒读者,要避免错误地认为中国南方人天生肤色较棕。他指出:中国南部沿海地区的居民面部肤色呈现出阳光晒过后的黝黑和橄榄色,这与常年高温有关系,但在其他省份的中国人皮肤与欧洲人一样白。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直到18世纪末,大多数见过中国人的欧洲人认为,除了广东地区的人,其他中国人肤色通常为白色。 然而,从18世纪末开始,欧洲对自身科技成就的自豪感逐渐增强,导致他们开始不愿再视东亚人作为与自己平等的种族。于是,黄色这一肤色观念逐渐兴起,认为中国人和日本人是黄种人。这种种族主义观念的形成,对东亚人形象的抹黑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前,中国人和日本人因其性格和风俗长期受到欧洲人广泛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