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蒙自掏腰包给东吴养军队,究竟是为了什么? 在三国时期,军队的装备和战斗力直接影响到将领的事业和国家的命运。吕蒙刚刚被任命为别部司马时,面临经济困难,甚至需要向外借款,为士兵们购买统一的军装。此举引起了当时江东政权年轻首脑孙权的注意。 孙权看到吕蒙重视士兵士气的做法,决定增加兵役并给予鼓励,这为吕蒙的崛起奠定了基础。然而,随之而来的军费问题却成了吕蒙发展的最大障碍。为了维持部队,吕蒙不得不寻求外部援助和各种补助。
东吴刚建立时,将领们的负担极为沉重。历史记载显示,名将朱桓和陈表都因承担不起养兵费用而家财散尽。陈表去世后,甚至连妻儿都无处栖身。孙权看到这一情况,便下令给予陈表家族补助,帮助他们度过困境。东吴实行奉邑制度,将一定的区域划拨给将领管理,用于养军经费。 然而,许多将领仍然难以满足军队开支,导致中央集权的加强成为东吴执政后期的一个重要原因。自汉代起,已有节度职务专门管理军需,到了东吴后期,更多的将领需要依赖中央的拨款来维持军队的运作。与此同时,原本出自淮北的武将,很难成为东吴的重臣,与江东士族的地位无法相提并论。 对于吕蒙而言,除了短期借款外,他还因战功获得了六百多户免税的待遇,帮助家计维持。但这也只是应急之策。在东吴刚建立的时候,军饷制度尚未健全,将领们需要自行承担养兵的责任,这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事业,也涉及到家庭生计,这一现象成为东吴加强中央集权的推动力之一。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孙权开始着手改革军队管理和解决军饷不足的问题。黄龙二年,孙权建立了州郡两级制,实行集权管理,各个州郡设立节度职务,专门负责调配储备粮草,以供将领们使用。 然而,中央集权调配军需,难以满足各地的差异需求。直到建衡三年,孙权设立了监军一职,专责督导各地的军务。监军通常由国相或大将担任,与节度职务共同管理军饷问题。到此时,虽然将领们仍需负责养兵的责任,但中央已开始逐步提供更多的兵粮和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孙权也加强了封建制度的实行。自建安二十五年起,陆逊等名将被封为侯爵,封地主要用于支持军队,这也弥补了奉邑制度的不足。后世的封爵制度逐渐完善,例如钟离侯陆抗等人继承了父辈的封土和兵权。然而,东吴的政权基础仍然较为薄弱。为了稳固军威,孙权在黄龙三年实施了州牧制。州牧由国相或二品以上的大官担任,负责一州的政务、军务、财政等事务。凡是战功显赫的将领,州牧可直接增发兵役,替代了之前通过增封土地来增兵的做法。 经过这些改革,东吴的军饷制度逐渐完善。将领们不再因军费问题而忧虑,他们可以专心致志于军事事务。同时,中央集权的加强,巩固了政权,也为东吴后来的对外战争,如联合刘备对抗曹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