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雍正王朝》中,有一个场景引人注目:作为户部主事的孙嘉诚,为了揭露朝廷铸钱的弊端,与户部尚书发生了激烈争论,甚至在户部大堂上动手。这件事最终闹到御前,孙嘉诚被雍正帝当面训斥一番。
按理说,作为六品小官的孙嘉诚,居然敢和一品的大官——户部尚书动手,这显得有些不合常理。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在清代并不罕见,尽管动手的行为有些过激,五部(除吏部外)中司官对本部堂官的轻视现象非常普遍。六部尚书、左右侍郎称为堂官,各司郎中、员外郎称为司官,从官制上来说,他们是严格的上下级关系,但清代的许多文献记载表明,五部的尚书与司官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牢固,有时甚至发生司官对堂官不敬的情况。雍正五年九月,雍正皇帝便针对这种情况发布了一道谕旨,专门批评了司官,特别是汉司官。他在上谕中说道: 听说各部堂司官办理公事时,满司之见满堂则屈一膝应对,而汉司官见堂官时,有的站立,有的蹲下,完全依个人意愿。同一堂司,为什么满汉之礼差异如此?他还指出:汉司官升迁是通过道府,而道府见督抚时卑躬屈节,极尽奴颜婢膝之态,唯恐因为稍微不敬而得罪。可是,督抚品级不如部堂官,而司官的品级又比道府低,为什么他们在京城时傲慢无礼,而在外地则谦恭过度?这是他们不懂爵位的尊卑,而只是按权势的轻重行事。这道上谕直指汉司官们的不当行为,尤其强调他们看重权势,而忽视等级尊卑。 雍正虽然批评的言辞较为客气,但有些部门的情况更为严重。比如刑部,司官对堂官的不敬往往更为明显,许多时候,作为尚书或侍郎的堂官,反而要小心翼翼地讨好司官,生怕他们不满离职,导致部务无法正常运作。刑部和户部是六部中事务最繁忙的两个部门,涉及国家的财政和刑事事务,许多具体工作都由司官负责。因为堂官通常因为频繁调任,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因此有时候负责管理的堂官反而无力真正掌控事务,形成当家管不了事的局面。以刑部为例,所有事务都需要堂官、司官和书吏的密切配合。司官主要负责案件审理并提出意见(即主稿),堂官则根据这些建议做决策(即画稿),书吏则负责文书的抄写和传送。从职责上看,司官才是刑部事务的实际执行者,工作的核心也在他们手中。 由于各部的堂官通常都是临时调任,或者是没有相关专业技能的过渡人员,尽管名义上他们有决策权,但这些决策的依据往往是来自于司官。这也让司官在这些部门中掌握了较大的权力。再者,汉司官的仕途受年资影响较大,而不依赖于堂官的推荐。换句话说,司官的升迁、调任和外放,主要看年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入吏部的铨选程序。与现在不同,现今的官员升迁往往需要上级领导的推荐和意见,在清代,司官的升迁几乎不受本部堂官的影响。 各部堂官对于司官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京察时出具的考语,供吏部参考。然而,由于堂官通常在部里待的时间不长,互相之间了解不深,所以吏部和皇帝并不会过多重视堂官的考语。康熙初年曾明确表示,吏部选用司官时,不需要参照堂官的考语,直到许多年后才恢复这一做法。既然堂官对汉司官的约束力微乎其微,司官对堂官不敬也就不足为奇。这种情况与地方上的道员、知府与督抚的关系形成了鲜明对比,因为在地方,督抚对道、府的控制力极强,稍有不慎就会被弹劾,能否保住官位,基本由督抚说了算。在这样的压力下,道员、知府等官员对督抚的卑躬屈膝,也就成了常态。乾隆即位后,意识到了堂官与司官这种错乱的关系,并着手进行调整。经过改革后,六部堂官对司官的约束力逐渐增强,堂官对司官的仕途决定权也日益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