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玉器类型主要分为三大类,即礼仪用玉、丧葬用玉和陈设玩赏用玉。细分有六大类礼仪用玉如璧、琼、丧葬用玉如玉珍、玉衣、佩饰用玉如玉佩、玉镯、陈设用玉如玉山子、玉摆件、玩赏用玉如玉雕件等以及实用玉器如玉带钩、玉烟嘴等六种。还有更加细致的分类,比如将礼仪用玉再细分为礼乐器、仪仗器、祭祀器等。其中丧葬玉也被称为葬玉。在广义上讲,丧葬玉可以泛指所有陪伴墓主人下葬的玉器。但是后世玉器的来源只有传世和出土两大途径,广义的定义无法对出土玉器进行分类研究,于是学界采用了狭义的定义。狭义的定义大多采用夏算先生提出的定义,葬玉“是指那些专门为保存尸体而制造的随葬玉器,而不是泛称一切埋在墓中的玉器。后者是随葬物,但不算做葬玉。”因此葬玉也叫“保存尸体玉”。
丧葬玉只依其形制可以分为玉琀、玉握、玉覆面、玉衣、玉塞和其它葬玉。玉握也被称为“握手”或者“握”,是死者握在手中的葬玉。早期的玉握形制不定,汉时为磺形或猪形,其中以猪形最为常见。玉握的使用也很普遍。
图1
图2
炭精猪,魏晋,图1长2.5厘米,高1.5厘米,重5克;图2长2.2厘米,高2厘米,重7克,为三级文物。2018年征集所得,现藏于酒泉市博物馆。该物用煤精制成(煤精在古代是一种非常珍贵稀有的石料),表面平整光滑,刻有精细纹路,推测为主人生前时常把玩的心爱之物。一般位于墓主人的股骨两侧,即人平躺时放手的位置,陪葬时应是握于墓主左右手,两手各一只,象征手握财富和手握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