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58年,清政府在列强的压力下与英国、美国、法国等国签订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这个条约的核心内容,除了承认鸦片贸易合法化之外,最让人惊讶的就是,清政府同意将海关的管理权交给外国人。
但有趣的是,这一决策实际上是清政府主动提出的。清政府希望通过外籍人士来协助管理海关,特别是在税务和稽查等方面,从而增加海关的收入,缓解国家的财政压力。然而,海关作为掌控国内外贸易的重要部门,其管理权理应属于国家自己。
那么,为什么清政府会自愿将海关交给外国人管理呢?其实,清政府当时并非不想管理海关,而是因为当时的管理水平远远不如列强。在技术、管理等方面,清政府显然逊色于外国。为此,清政府决定依靠外籍专家的先进管理方法,来培养国内的海关人才。
在1853年,上海爆发了小刀会起义,许多负责海关事务的清政府官员逃离了岗位,导致海关一度无人管理。起义平息后,清政府与列强商定,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税务司,负责征收关税,短短两年就为清政府带来了70万两白银的收入。
从此,清政府对海关的管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们发现,相比传统的农业税,海关征税更为高效,而且能为财政带来及时的资金。于是,清政府进一步依赖外国人管理海关。
在这段历史中,赫德(Robert Hart)成为了一个重要人物。1859年,赫德开始参与清政府海关工作,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并在1863年升任海关总税务司,成为清政府的高级官员,负责管理海关长达48年。在赫德的领导下,清政府海关取得了显著的管理成果。
虽然赫德等外国人有效提高了海关税收,但清政府并未把海关管理完全交还给本国官员。原因在于,清政府对本国官员缺乏信任。过去,海关管理腐败严重,许多官员与商人勾结,导致海关收入严重流失,无法有效支持国家财政。
因此,清政府认为,与其从头开始整顿腐败,不如引入外国专家来提高海关的管理效率。外国人对于海关的管理非常严格,特别是打击贪污腐败,采取“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方针,使得海关成为当时最为清廉的部门之一。
在清朝晚期,由于海关的高效运作,海关收入逐年增加,甚至高达每年3000万两白银,远远超过传统税收的三倍。正是这笔海关收入,为清政府进行洋务运动提供了关键的资金支持。
例如,建设北洋舰队和江南制造总局,乃至左宗棠的福州船政局,都得到了海关资金的支持。1865年,清政府为江南制造总局提供了50万两白银的启动资金,到1904年,总投入已超过2500万两白银。
此外,海关还采取了高薪养廉制度,确保官员不受腐败影响。海关职员的待遇相当优厚,这不仅有效防止了内部腐败,也促进了外国管理模式与清政府的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赫德和他的团队还引入了先进的海关管理技术和经验,使得海关管理更加现代化。清政府通过外国人的管理,不仅获得了财政收入,还推动了近代邮政和教育的发展。
虽然这一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主权,但它也不可忽视地为清朝带来了财政收入和管理上的改进。海关成为清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在鸦片战争后,清朝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实现了与列强的双赢。
总结来说,清政府将海关交给外国人管理,虽然体现了其主权的某种丧失,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财政困境和管理问题。这一决策既反映了清政府的无奈,也体现了当时国际局势下的复杂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