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垦利地委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中共华东中央局渤海区党委,文件形成时间为1947年1月29日,题名为《渤海区党委关于广泛开展立功运动的指示》。文件内容是中共渤海区党委,为了配合军事胜利,推动革命发展,发扬革命英雄主义,决定广泛开展立功运动,并就如何开展好运动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渤海区党委关于广泛开展立功运动的指示
一、时局已开始转变,我已由被动转入局部主动,为了配合军事胜利,粉碎蒋贼进攻,争取最后胜利,推动革命发展,党政军民全体同志必须百分之百地努力,发扬高度的革命英雄主义、创造精神,为此区党委特决定广泛开展立功运动,号召“人人立功”“事事立功”。
二、“立功运动”乃是一种群众运动,是创模的进一步发展,是创模运动更加普遍化、全面化、群众化,是一种新的更有效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式,它将结合各种工作,推动各种工作普遍的高涨,将成为各级领导机关与领导者自我教育的有力武器,他将使我们发现与培养大量人才,并加强自己的群众观念与领导能力。
三、必须向所有同志即人民作广泛深入地动员,反复说明“什么是功?”“为什么要立功?”“为谁立功?”“怎样立功?”等基本问题。从立功动员中加强一切为了战争胜利和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对各种不同人员,应提出不同的口号,以迁就其水准,激发其热情,如对英模可提出“有了功劳不骄傲,功劳上面加功劳”,对无信心的同志可提出“没有功劳有苦劳,苦劳上面建功劳”,对犯错误的同志可提出“将功折罪,立功赎过”,对各行各业各种不同情况、不同任务的人提出不同的口号(如财粮、工商、公安、党务、民运、生产等),以便立功运动结合各种工作,而不被孤立起来。
四、在动员教育工作,为立功运动开辟阵地之际,必须及时地以组织工作来巩固阵地,建立必要的组织形式(如报功员、记功员、评功委员会),应将功劳载入有功者的档案履历表内。应颁发一定的纪念物(如功劳证、功劳书、功劳状、功劳旗等),使功劳不至自消自灭。
五、立功运动内容:一般应包括“记功”“评功”“奖功”三项,为此应有一定的经常工作。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大众网记者 张学瑞 通讯员 刘福东 舒娜 王霄琳 姜钦海 吴森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