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军不仅保留了原有的武器装备,还接收了大量的美援武器,更值得注意的是,100多万日军的武器装备也被国民党军收缴。由此,国民党军在后续的整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美械部队、日械部队和国械/杂械部队。
特别是火炮数量的显著提升,使得国民党军的炮兵配置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来说,榴弹炮和部分野炮被编入独立炮兵部队,通常以团为单位;一些榴弹炮和大多数野炮、部分山炮则编入军级或整编师级的炮兵部队;而大部分山炮则作为师级或整编旅级的炮兵。
根据当时的编制标准,每个炮兵营通常由3个炮兵连组成,每个炮连配备4门炮。因此,一个满编的炮兵营应该有12门炮。然而,由于火炮接收和管理上存在混乱,一些单位没有配备火炮,或者尽管编制了炮兵营,但火炮数量未能达到标准。相比之下,东北战场的国民党军精锐部队较多,火炮配置也相对较好。不过,东北的国民党军并非完全由美械部队组成,仍有相当一部分是日械部队,像野炮营这样的单位也存在。
到1948年初,东北国民党军总共拥有6个野炮营,主要装备的是日式75毫米野炮。具体情况如下:
1. 东北国民党军直属炮兵第16团:这个团是一个整建制的炮兵团,旗下有炮兵第1营、第2营和第3营,共3个野炮营。
2. 第49军直属野炮营:第49军是东北军的番号,之前在关内战场为整编第49师,后调往东北并恢复为军。该军的野炮营属于标准的非美械部队。
3. 第52军直属野炮营:这是国民党军中央军的嫡系部队,虽然装备了部分美式武器,但其火炮仍为日式75毫米野炮。
4. 整编第207师炮兵团所属野炮营:该师隶属于国民党军青年军,原本是一个普通师,后在东北升级为整编师,并额外编制了炮兵团,其中包括一个日式野炮营。
根据炮兵营的编制标准,每个营应配备12门火炮,因此这6个野炮营理论上应该配有72门炮。然而,并非所有炮兵营都达到了满编状态。比如,第16炮兵团在1947年的作战中损失了4门火炮,但由于该团的待遇较好,损失很快得以补充,到1948年初时,火炮数量已恢复到满编状态,仍为36门。
与第16炮兵团相比,其他野炮营的装备情况则相对较差。第49军的野炮营当时配备了9门火炮,远未达到满编标准。由于该军在关内战场的作战中曾遭遇重大损失,且未能及时补充火炮,导致该营的火炮数量不足。而第52军的野炮营虽然装备了12门火炮,但也经历过损失,尤其在1947年的作战中损失了4门,虽然后来补齐,但依旧是处于补充状态。
整编第207师的野炮营当时是新配备的,共有12门75毫米野炮,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团的炮兵还包括2门77毫米野炮。经过这些补充与调整,直到1948年辽沈战役爆发时,这些野炮营的火炮数量仍保持在原有的配置水平。
随着辽沈战役的胜利,国民党军的这些炮营及其所有火炮最终被我军缴获,成为了战斗中的战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