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武装力量由国家元首担任三军总司令,无论是总统制、议会制共和制,还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比如,美国总统是美国军队的三军总司令,英国国王是英军的三军总司令,印度总统则是印度军队的三军总司令。 然而,国家元首担任三军总司令的头衔并不意味着他一定拥有实际的军事指挥权和决策权。以美国、英国和印度为例,美国总统不仅是国家元首,还是政府首脑,实际上拥有最高的军事指挥权和管理权。而英国国王和印度总统则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并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在这两个国家,三军总司令的实际职权掌握在政府首脑手中,即英国的首相和印度的总理,他们才是各自国家军队的最高指挥官。 因此,当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时,他通常会拥有三军总司令的头衔,并享有最高的军事指挥权。相对来说,如果国家元首只是一个虚职,真正的军权就掌握在政府首脑手中。日本的情况就遵循了这个规律。尽管日本天皇是国家元首,但他并没有实际指挥自卫队的权力。 在日本,天皇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的虚职元首,政府首脑是内阁首相,而首相才是拥有最高行政权的实际领导者。因此,首相才是日本三大自卫队的最高指挥官,行使最高的军权。实际上,日本是全球唯一一个三军总司令和最高军事指挥权都由政府首脑掌握的国家。 因此,日本天皇与自卫队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从体制上讲,像英国、泰国、柬埔寨、挪威、西班牙、瑞典等国也有类似情况,都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国王名义上是三军总司令,但实际上军事指挥权掌握在政府首脑手中。 在二战期间,德国和意大利和日本一样是法西斯国家,战后它们也实施了议会制体制,政府首脑兼具最高行政和军事指挥权。
那么,为什么日本天皇没有自卫队总司令的头衔,而由内阁首相来担任这一角色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历史原因: 在二战之前,天皇在日本军队中拥有极高威望,是名副其实的三军总司令。那时,陆军参谋本部和海军军令部有独立的权力,可以直接向天皇汇报军事事务,不需要经过内阁首相批准。天皇在那个时期的地位非常高,是国家军事事务的最高领导者。然而,二战后,美国占领日本并要求彻底反省军国主义,废除了旧日本军队,并制定了新的宪法,明确禁止日本拥有军队,天皇也因此失去了军事指挥权。 二、体制差异: 日本的宪法规定,虽然无法建立正规军,但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日本必须具备一定的防卫能力。于是,日本成立了自卫队,并将其划分为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和航空自卫队。由于这些部队是为了防止外界认为日本在建立军队而设立的,它们并没有被命名为陆军、海军或空军。随着时间推移,自卫队逐渐发展成为一支具备强大战斗力的武装力量。 在这种体制下,天皇的军事统帅权已经不存在,管理自卫队的责任则落在了内阁首相身上。日本政府专门设立了防卫省来管理自卫队事务。类似于美国的国防部,防卫省由首相领导,因此,首相成为自卫队的最高指挥官,行使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