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经各地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省政府日前批准同意7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九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宿迁市陈家大院成功入选。
陈家大院(资料图)
陈家大院,建于清代嘉庆年间,2005年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列入江苏省首批大运河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为宿迁一处规模较大的古民居建筑。
陈家大院的成功“晋级”,不仅是对其珍贵历史价值的权威认可,更是宿迁赓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宿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深挖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的历史文化底蕴。通过持续加强黄河故道文化研究,多维度挖掘其文化内涵与现实价值,积极将河工文化、民间戏曲、传统美食等特色文化形态,与古建筑遗址、特色村落等物质载体有机融合,纳入故道旅游景观体系之中,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黄河故道文化旅游目的地。
以保护促传承,以利用促发展。如今,宿迁正努力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为塑造独具魅力的文化地标注入深沉而持久的精神动能。(田海宁)